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河北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7]10号
2017年4月27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计划(2015-2017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2017年河北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药政处 李佳勋、丁 瑞
联系电话:0311-66165703、66165702
电子邮箱:
hebwstyz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中医处 吕 钊
联系电话:0311-66165529
电子邮箱:
zhongyijuyizheng@hebwst.gov.cn
2017年河北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39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冀卫医函[2015]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巩固前两年我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成果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和医政药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主题
便民惠民、提升效率。
二、工作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为三级医院。
三、重点工作内容
2017年,以城市三级医院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便民惠民、提升效率”为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着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和实名制预约。在全面实施预约诊疗的基础上,三级医院要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患者就诊、检查、检验时间,预约时间精确到小时,有条件的精确到分钟,进一步减少患者候诊、检查、取药时间。加强患者身份识别和网络号源管理,改善患者挂号体验。
2.建立统一的预约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各种预约方式,将电话、窗口、诊间等传统预约渠道与网络、移动客户端、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等新兴预约渠道相融合,保证一定数量的门诊号源分配给家庭医生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优先安排慢性病连续跟踪管理患者的预约,助力分级诊疗。
3.推动“互联网+医疗”模式。提供诊疗、用药信息、疾病相关健康保健知识推送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服务,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探索为患者提供多种信息化支付方式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建设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实现上转和下转患者的诊疗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优化医疗资源调配,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4.合理调配医疗机构内医疗资源。根据季节变换、疾病发病及患者就诊情况,灵活调配门急诊、病房和药房资源,科学调整门急诊及药房人员,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医疗秩序,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必要时,设置专门住院病床调配机构,依据患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住院顺序和住院床位,打破科室管理住院床位的传统观念,提高床位使用率,
5.规范院前急救行为。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行为监管,理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院内急诊与院内其他科室之间的协同服务流程。接诊医疗机构要为院前急救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到接受治疗的时间。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信息共享。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培训,规范急救车辆配备、使用以及监督管理,为抢救患者赢得宝贵时间。
6.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协作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病种和试点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针对病死率和致残率高的急性病,推进“心脑绿色”工程建设,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急性病多学科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7.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日间手术试点医院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并公开开展日间手术的病种和技术目录,明确适应证范围、麻醉方式、主要风险和大致费用范围。制定日间手术临床路径,开展日间手术路径化管理,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逐步扩大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机构、病种及术式范围,形成基于日间手术的分级诊疗模式。
8.开展日间病房试点。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变为日间医疗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设置日间病房,开展日间化疗、新生儿日间蓝光照射治疗等医疗服务,不断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9.落实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建设和省级重点专业医疗质控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控指标体系,开展质控指标分析评价。强化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费效比控制。按照《全省2016-2017年度提升医疗质量工作方案》(冀卫办医[2016]13号)相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0.开展“感控防控落实年”活动。加强院感队伍建设,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建立院感监测平台,强化血液透析室、新生儿室、手术室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院感管理,加强督导考核,落实防控措施。落实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11.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总数、入径率和完成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推进患者参与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使患者实时了解治疗进程及各节点时间,实现“医、护、患”一体化,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2.加强药事管理。规范毒麻药品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数据监测、综合评价等方面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质量,推广多学科诊疗方式。多途径加强合理用药指导和宣传,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3.中医医疗机构积极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探索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中医专病门诊、知名专家团队(师徒)服务等模式。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大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14.鼓励根据中医诊疗特点优化诊疗服务流程,缩短患者取药等环节的等候时间,为患者提供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药品寄送等服务。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各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有序纵向流动。
(五)改善医疗服务,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15.加强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通过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全媒体宣传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新进展与新成效,着重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报道,营造医患和谐的正能量。
16.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各项就诊标识醒目、明确,便民措施、导医服务完善。医疗机构合理划分诊区,待诊患者与就诊患者隔离,做到“一室一患”。
17.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提高开展优质护理的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健全护士岗位管理和分层级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分配机制,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完善护理专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18.创造温馨工作环境。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提供就餐、更衣、手术间隔休息等条件,创造有利于工作的环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9.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
20.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树立行业良好风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强化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政策环境,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突出主题,持续改进。以三级医院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围绕“便民惠民、提升效率”主题,认真梳理“行动计划”实施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将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标准化,以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等形式进行固化,并在工作中推行,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加强督导,定期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督导制度,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强化宣传,展示成效。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各地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典型,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省直医疗机构可直接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及时对各地经验进行梳理和汇总,对于先进典型和亮点,将及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专栏进行宣传公示。对于工作突出的,将推荐给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