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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1

发文字号

冀卫办规划函[2019]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1-11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规划函[2019]1号

2019年1月1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河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河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月25日。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fbya4d8f4d5a10e24196b3e6acf16de22d03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按照提示要求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二)大厅申报
  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审办大厅申报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6:00。
  技术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应当符合“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有关要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有关政策,严格遵守配置规定和要求。
  (二)医疗机构要依据配置准入条件,根据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量、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论证申报设备的类别和档次,选配适宜设备。严禁盲目攀高、超标准配置。
  (三)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韩松 赵树奇
  联系电话:0311-85989569,66165613

  附件:网上申报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说明

  1.申报机构首先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fbya73e5aac33b734de0a189cfd4103f6ff0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在首页点击“注册”选项,正确填报相关信息,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河北政务服务网注册协议》”进入下一步。
  用户注册以后,将生成唯一的注册号,并将拥有个人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应填写真实准确信息,将长期保存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可在以后重复使用其基本信息。登陆网站后可在自己的管理系统内修改机构信息、账号信息、查询办理进度等。

  2.注册成功后,选择“法人办事”→“按部门”→“省卫生计生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变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点击“在线办理”。

  3.进入填报界面,按照提示流程“阅读须知”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录入界面。

  4.点击“在线填报”,弹出在线填报表单。“基本表单”内容按要求送申办大厅。
  “基础信息”中,首先填写“医疗机构登记代码”,会弹出医疗机构部分共享库信息,其他空白处按机构实际填报。在“申请配置设备类别”中,备有“下拉选单”,从中选择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可填写设备简称,如CT64、MRI1.5、手术机器人等。
  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按下“保存”按钮。

  5.在线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将提示您提交成功。可在“个人用户中心”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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