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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5-1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18

颁发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正文内容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公示公告

2017年5月18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于2017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共计10个工作日),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对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条,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出的:建议对降价项目“螺旋断层自适应放射治疗系统(TOMO)”不纳入此次价格调整的范围。

  按照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总体要求,经召集有关专家再次研究论证认为:该项目属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检查治疗项目,且开展6年多来,随着服务例数的不断增加,医院开展此项目的平均成本已有所下降。所以,对此条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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