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和2013年度延期整改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15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函[2016]3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1-15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和2013年度延期整改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6]30号

2016年11月15日

各市卫生计生委,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跟踪项目管理,评估我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实施绩效和水平,我委将于近期对88个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4年度我委下达的86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和2013年度延期整改的2个跟踪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自评总结阶段(11月10日-12月5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跟踪项目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承担项目数量及概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人才培养情况,项目完成质量、效益及推广情况,项目实施中遇到问题及措施,对跟踪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分项目进行自评,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
  (二)评估检查阶段(12月份起适时安排)。组织专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委将依据专家考查意见作出验收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本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动跟踪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跟踪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延期及限期整改项目验收仍然不合格者,我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向项目承担单位追回拨款;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我委将禁止其单位申报跟踪项目2年。
  (二)请于12月10日前将跟踪项目工作总结和跟踪项目验收报告各1份(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我委科教处。省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级单位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0311-66165200
  电子信箱:hebwstkjch@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