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对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查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3-05-20

发文字号

国法电[2003]8号

信息分类

法律行政法规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3-05-20

颁发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正文内容
暂无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