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2016]10号
2016年5月12日
委直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委“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我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我委生产安全,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突出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推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有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期间,委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
《安全生产法》宣贯及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活动。从6月1日至30日,要在本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氛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认真开展新
《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执行,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完善本单位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力量,提高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演习活动。
(三)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要做好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关键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针对可能引起火灾的电源电力、燃气管道、吸烟等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对本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工作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要突出重点抓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限期整治、整改。省卫生计生委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建立健全活动组织领导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承诺制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重点,加强协调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活动主题,在本单位凝聚“安全发展”共识。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并利用网络、微信等新的媒体传播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人:委办公室李世珍,0311-66165113;邮箱
lishzh@hebwst.gov.cn。
附件: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绍廉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春芳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梁占凯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尹爱东 副主任
朱会宾 副主任
江建明 副主任
段云波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许钢柱 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
李建国 巡视员
赵 瑜 巡视员
赵运涛 干部保健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梁占凯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 尹文晶
医政处 姜建明
应急办 李建法
疾控处 翟京波
监督处 马 哲
宣传处 尹晨茹
办公室 李世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