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不同人群梅毒筛查血清学阳性者转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卫计通[2018]118号
2018年5月23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各有关医院,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银川市不同人群梅毒筛查血清学阳性者转介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不同人群梅毒筛查血清学阳性者转介试点工作方案
一、背景
目前我国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中梅毒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流行形势日益严峻,控制任务艰巨,工作亟待加强。原卫生部于2010年6月出台了《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该规划指明了我国梅毒防治工作的指导原则、总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策略与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全国各地开展梅毒的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在不同人群中开展梅毒的筛查是控制梅毒的措施之一,目的是及时发现感染者,及时治愈,以控制传染源。目前我国在不同人群中的梅毒筛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但筛查出来的梅毒血清学阳性患者却不能全部转介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确诊和治疗。
2014年,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支持下,在国家和自治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银川市开展了梅毒规范化诊疗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推行使全市梅毒病例报告、诊疗以及随访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是,全市性病疫情仍然处于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前五位,其中梅毒占性病报告比例的70%以上,多年的监测结果显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暗娼、吸毒人群和性病门诊就诊者仍然是性病的高危人群。因此,开展规范的诊疗,积极治疗传染源是控制性病疫情的有效手段。
在中国疾控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的推荐下,我委考察学习了海南省三亚市梅毒筛查、转介、规范诊疗服务等综合干预试点工作模式及好的经验做法,参照海南省三亚市不同人群梅毒血清学阳性者转介服务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暗娼、吸毒人群以及孕产妇中建立梅毒血清学筛查阳性者的转介机制,推行转介服务,不断提高转介成功率,确保筛查阳性者的确诊和治疗。
三、组织机构
为协调各转介单位,便于项目工作开展,特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工作管理、技术指导以及项目工作评估等工作。
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齐生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工会主席/副调研员
副组长:李瑞琴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主管
丁建国 银川市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武振军 银川市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于 刚 兴庆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谢绍华 金凤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成玉 西夏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孙兴平 永宁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杨艳军 贺兰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彦海 灵武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晓林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 伟 自治区血液中心副主任
杨 蓉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姚立岩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柏学民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马瑞霞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 萍 银川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长
张淑兰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科员
2.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瑞琴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主管
副主任:武振军 银川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洪丽 兴庆区疾控中心主任
柳彩云 金凤区疾控中心主任
陶卫国 西夏区疾控中心主任
王 洪 永宁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天麟 贺兰县疾控中心主任
施建平 灵武市疾控中心主任
李 静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李艳丽 自治区血液中心宣传招募科副科长
姜 涛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
杜 荣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院感科科长
李 萍 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长
张淑兰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
郑秀云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院感科科长
雷 晨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杜 双 永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莉萍 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丁 江 灵武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3.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武振军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 萍 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主任医师
郭永玲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
王 媛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丁 凤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刘春涛 灵武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长
左晓晨 贺兰县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长
徐 冉 永宁县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副主任医师
韩 雪 银川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副科长
周建虎 银川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员
吴文军 银川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科员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工作:实施准备,启动项目工作
1.实施前的准备,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确定宁夏银川市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地区;
(2)确定转介单位(辖区各级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VCT门诊、美沙酮门诊、妇幼保健院、血站、宁夏阳光工作室等);
(3)确定接受转介并提供规范医疗服务的医疗单位:兴庆区为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凤区为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夏区为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两县一市为辖区综合医院;
(4)制定转介工作方案、流程和相应的表格(梅毒筛查阳性登记簿、转介单、转介者接收登记簿等)。
2.现况调查,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
设计调查表,在试点地区收集目前不同人群的梅毒筛查、阳性检出以及转介的实施情况,医疗机构对梅毒转介者的服务现状等。
3.项目活动
(1)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安排部署银川市不同人群梅毒筛查血清学阳性转介试点工作。(2018年5月);
(2)对各相关单位的实施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操作程序、统一工作方法(2018年5月);
(3)各单位开展对所有梅毒血清学阳性者(包括单阳或双阳患者)的转介工作(2018年6月-2019年12月);
(二)第二阶段工作:中期评估,持续改进
1.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统计转介率和转介成功率,总结转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转介成功率的因素(2020年1月份);
2.根据中期评估发现的转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商议改进的方法;
3.在具体转介工作中尝试一些更加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梅毒血清学阳性患者的转介成功率。
(三)第三阶段工作:终期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最佳实践
1.2020年1月底进行试点工作总结,转介成功率达到70%以上。
2.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2020年1月底前做出工作总结报告,在报告中阐述试点地区在不同人群中结合艾滋病筛查开展梅毒筛查的工作情况,统计筛查数和筛查率;总结对发现梅毒血清学阳性者的转介流程、具体实施情况、计算各项目单位的转介率和转介成功率,并总结出项目的工作经验和最佳实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为保障不同人群梅毒筛查血清学阳性者转介试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所有转介和接收梅毒患者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规范标准,明确流程,做好试点启动准备工作
银川市疾控中心要制定好项目执行的实施细则,明确试点工作流程,制定梅毒转介工作标准,同时,各县区疾控机构要按时上报辖区转介数和到位数以及规范治疗数,银川市疾控中心做好项目工作的定期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积极沟通、紧密衔接,提升转介成功率
各转介单位要充分认识转介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转介对象的依存性教育,尽力劝说转介对象到接收单位开展规范诊疗。转介单位应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对于未到位的患者,及时追踪,确保转介工作质量,有效提升转介成功率。
(四)强化管理、完善登记,做好转介工作登记
承担转介、接收工作的机构要严格按照银川市疾控中心设计的统计表格,认真填写转介登记本和转介单,并保存好底单。接收单位需在专门的诊室接待梅毒转介者,收取转介单并登记信息在转介登记簿上,建立梅毒转介就诊者病历,规范诊疗,详细记录就诊者诊疗以及转归的情况,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