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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6

发文字号

辽卫办发〔2023〕282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3-10-16

颁发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正文内容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我委在沈阳市组织开展了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技术优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卫优势及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面向老年人开展肠道健康宣教、预防干预等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为提升老年人肠道健康,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我委决定2023-2025年在全省组织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旨在普及老年肠道健康知识,增强老年人肠道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肠道健康状况,预防、减少或延缓肠道疾病,提升基层专业人员肠道健康服务能力,营造关注老年肠道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行动内容

  (一)肠道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年人肠道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健康讲座、核心信息发放、短视频推送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重阳节、敬老月等活动和宣传日,促进老年肠道健康宣教活动常态化,引导老年人树立肠道健康意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肠道健康公益活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面向老年人群,开展免疫定量大便潜血检测筛查、肠道镜检等公益活动,通过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综合干预活动,预防、减少或延缓肠道疾病。

  (三)肠道健康专业能力提升。开展基层专业人员老年肠道健康教育、肠道疾病防治、肠道护理等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专业人员开展老年肠道健康预防干预的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行动范围

  原则上,全省各市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社区(村),选取一定数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与行动,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扩面,惠及更多老年人。

  四、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23年10月-12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参与行动社区(村)。

  2.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全面开展肠道健康宣传教育、公益活动、专业能力提升。

  3.评估阶段(2025年7月-8月)。对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实施

  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参与行动的社区(村)和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老年人,并积极宣传动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沈阳市肛肠医院作为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指导单位,协调推动各地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制作老年肠道健康科普宣传材料、组织开展老年肠道健康相关公益活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选取工作积极性高的社区(村)及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促进行动顺利实施。

  (二)动员社会参与。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老年肠道健康相关政策和科普知识,提升老年健康素养,形成社会各界合力推动、个人家庭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总结评估。各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对本市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宣传推广工作成效,省卫生健康委适时开展督导。

  请各市于2023年12月底前上报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5年8月底前上报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总结报告。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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