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32号
2018年5月3日
秦少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711号)收悉。经与市农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区联动,促进各类支持政策向主要集聚区倾斜,引导重大项目向集聚区布局,优质资源、优势企业及品种向产业集聚区集中”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发展,唐良智市长、吴存荣常务副市长、李殿勋副市长多次听取我市医药产业发展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表态,要亲自抓两个行业,智能化大数据和生物医药产业,并责成我委牵头,针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进行全面摸底,以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研究出台贯穿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的扶持政策,全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重庆市产业人才支持计划》等针对工业领域的重要文件,以及《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政策性文件,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财政、税费、金融、人才引进等各个方面进行帮扶和指导。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对新引进的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市工业和科技发展专项、市政府引导基金等支持范围,并在生产要素、投融资、行政审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鼓励兼并重组。支持市内企业兼并收购国内外生产、研发及商贸流通企业。对成功并购市外企业并在我市建设生产线的企业,市级分别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8%予以补助(单项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落地区县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引导企业出口外销。对通过美国和欧盟生产认证的企业或项目,市级按实际出口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连续不超过3年),所在区县财政也要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加大大品种培育力度。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政策》(渝府办发[2017]130号)。为落实有关政策,我委于12月11日发布了《2018年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支持项目申报细则》(渝经信医药[2017]13号),并在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中设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专项予以支持。对购买原研药、首仿药、全国独家品种生产批文并移到我市生产且年产值超过1500万的,或引进的其他单品种,在孵化上市3年内实现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的,市级给予每个品种一次性补助50万元,项目所在区县政府要分别给予配套支持。
四是鼓励引进培育高端研发资源。对于申请创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的,经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咨询论证并确认后,还可以获得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资助:给予“三高合一”专项(高端平台培育资助专项、高端人才团队引进专项和高新技术研发主题专项)支持,原则上每个资助1000万元。对从事竞争前技术研究为主的,探索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费用最高可达其运营费用的1/3。对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依据企业所得税额及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数额,给予连续三年研发补助。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新型研发机构,可连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新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强化人才激励措施。
全面落实《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所在区县在引进人才的购房安置、落户、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共为医药相关产业高层次人才兑现安家资助、岗位津贴2163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组织实施“鸿雁计划”、“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组织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在内的用人单位到北京、上海以及北美、港澳等地引进紧缺人才,努力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紧缺问题。同时,积极做好人才服务,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在渝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才在渝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保障。
(四)加强第三方服务。
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业设计、专利池、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专利标准、样机制造、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创新全链条服务。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资本、信息、市场和人力等资源,培育发展一批创业导师队伍和专业培训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第三方创新服务机构购买专业化服务。
二、加大涪陵中药材种植产业政策支持
市农委一直重视涪陵等区县及太极等企业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的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要以助推扶贫攻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以促进产业上档升级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拉动、科技先导,按照“聚焦需求,解决短板,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市中药材产业将积极整合优势资源,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促进产业功能拓展,着力培育一批大企业、大品种、大基地、大品牌,推动中药材产业跨越式发展。
市农委采取的重点举措:一是狠抓重点区域、道地品种发展。在石柱、秀山、酉阳、万州、开州、云阳、巫山、巫溪、城口、奉节、南川、渝北等12个重点区县,建设6个中药材发展成熟区,打造黄连、天麻、木香等3个道地品种;建设4个增长潜力区、打造川党参、太白贝母、川牛膝等3个道地品种;建设2个都市现代中药材示范区,以现代农业的方式发展黄精、栀子、白芨、百合等品种。二是狠抓“大企业”、“大品种”、“大基地”联动。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整合技术和品种资源,着力培育大企业;以大企业为主体,深度开发优势产品,培育大品种和知名品牌;由大企业带动,调整中药材种植结构,加大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生产技术研究,建设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和濒危药材种植大基地。三是狠抓市场主体、新兴业态壮大。推进专业生产,打造栽培初具规模且积极性高的乡镇,造就专业村和专业大户。中药材广植于我市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是我市农村贫困人口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建设以中药材产地炮制初加工、药食同源品种种植、草药养生田园社区、中药材治理水质空气等为主题的美丽乡村,形成“户户有项目、人人有增收”的中药材产业扶贫新业态。四是重视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下一步,中央及市级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将持续支持中药材重点品种、种植基地、科技创新、技术研发、3P认证、经营机制、贷款保险等方面发展,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继续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等。我市将加大投入在种质资源培植、药材种植、中成药加工、保健品和日用品生产及流通销售等领域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渝药”品牌企业和产品,带动重庆中药材及中医药产业走向全国,进入世界市场。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医药处 孙清华
联系电话:63895464 1389616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