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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确定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16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201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16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确定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2017]7号

2017年5月16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我委《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6]13号)安排,经各市、各单位推荐,我委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科进行了现场评审,并依据《2017年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打分。

  按照优胜劣汰、扶新扶优、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现场评审得分结果,并考虑统筹区域布局和申报学科平衡以及医院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我委共确定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148个(其中重点学科90个,重点发展学科58个,名单见附件),并将河北省人民医院“肿瘤粒子介入治疗科”和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肌无力相关疾病科”两个学科纳入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管理。通过本次评审,我省建立完善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竞争机制,打破旧思维,激发活力,促进学科发展。

  各市、各单位要将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作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明确学科定位、建设任务和发展方向,加大投入,优化学科资源和结构,切实加强学科建设,为我省卫生科技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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