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9]68号
2019年6月29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主要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省内附加指标等5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医疗保障等部门另行制定。
(一)医疗质量。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二)运营效率。运营效率体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科学管理的关键。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是反映三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主要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满意度评价。医院满意度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省内附加指标。主要包括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中医医院无此项考核),临床路径覆盖率,重大医疗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医院承担培养医学人才的工作成效,提高互联网+医疗使用率,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平安医院建设,政府指令性任务,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等10项指标(见附件)。按照国家及我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动态调整。
三、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全省三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集,以及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名词术语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三)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公立医院满意度管理制度,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全省三级公立医院需按要求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完成患者及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指标。
(四)建设和完善考核信息系统。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建设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并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底前,建成成熟完善的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照国家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监测指标分析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省级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省级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第一次全省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反馈各有关医院及所在市州政府和相关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三)监测分析。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省卫生健康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促进三级公立医院主动提升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多部门联合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各有关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用于重大项目立项;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用于财政投入、经费核拨;人社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用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卫生健康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用于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重要依据;医保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用于医保政策调整。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省级各三级公立医院具体奖惩措施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配合予以落实。各市州三级公立医院具体奖惩措施由各市州政府负责,安排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三级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指导各地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总结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和完善三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指标科学客观,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甘肃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内附加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说明 |
1.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 定性 | 引导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情况;(2)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情况;(3)医疗资源共享情况;(4)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5)可持续发展情况。 |
2.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 定量 | 计算方法: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成情况。
指标来源:省、市卫生健康委。 |
3.临床路径覆盖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完成临床路径的病例数/出院病例总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4.重大医疗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 | 定性 |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发生重大医疗事故;(2)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5.医院承担培养医学人才的工作成效 | 定量 | 计算方法:统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获得率。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6.提高互联网+医疗使用率 | 定量 | 引导医院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远程影像等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7.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 | 定性 | 引导医院关注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2)是否发生严重违反行风建设事件,造成重大影响。 |
8.平安医院建设 | 定性 |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机制;(2)是否发生未能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信访人到上级部门上访的情况。 |
9.政府指令性任务 | 定性 |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健康扶贫;(2)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 |
10.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 | 定性 | 计算方法:查阅文件资料。
指标来源:省、市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