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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0413049
CTR20251234
进行中(尚未招募)
BI 1015550 片
化药
那米司特片
2025-04-02
企业选择不公示
系统性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ARD-ILD)
一项旨在评估nerandomilast是否有助于风湿性疾病相关肺纤维化患者的研究
一项在系统性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ARD-ILD)患者中评价nerandomilast治疗26周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
200040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研究药物nerandomilast如何影响患有全身性自身免疫性风湿病患者的肺部。
平行分组
Ⅲ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27 ; 国际: 40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患者年龄≥18岁(或高于当地法规规定的法定年龄);2.男性或女性受试者。;3.受试者患有系统性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ARD-ILD),定义为 a.经风湿免疫科医生诊断为以下SARD之一:类风湿性关节炎(RA)、系统性硬化症(SSc)(受试者必须为抗着丝点自身抗体阴性)、特发性炎症性肌病(IIM)、舍格林病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MCTD) b.中心审查根据访视1前12个月内进行的HRCT或访视2前进行的基线HRCT(如果历史扫描不可用)确认存在纤维化ILD,定义为存在网状异常伴牵引性支气管扩张,伴或不伴HC且显示疾病范围>10%;4.免疫抑制剂治疗反应为无肺功能改善且ILD无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善主要根据以下两个标准来判断 a.访视1前15个月内通过两次(间隔≥3个月)肺量计检查确定FVC占预测值百分比的绝对改变未达到改善(不大于5%) b. 根据临床医生的评估(包括症状、影像学检查/HRCT或研究者认为相关并记录的其他评估),认为ILD未获得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善;5.访视1时FVC≥正常预测值的45%;6.访视1前3个月内或访视1时DLCO≥正常预测值的25%(经血红蛋白校正后);7.受试者必须接受任何免疫抑制剂药物稳定治疗≥6个月(或≥3个月[IIM-ILD受试者])且符合以下标准: a. 如果使用泼尼松,受试者必须在访视2前接受稳定剂量≥4周 b. 如果使用利妥昔单抗,受试者必须在访视2前>6个月已完成第一个周期的治疗;8.如果使用尼达尼布,受试者必须在访视2前接受稳定剂量≥12周;9.研究者认为,不会计划更改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或尼达尼布的背景标准治疗;
登录查看1.HRCT中机化性肺炎为主要模式;2.访视1时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FEV1/FVC<0.7;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访视1前3个月内和/或筛选期间ILD急性加重;4.访视1前8周内或筛选期间出现不稳定或未受控制的活动性血管炎;5.过去2年内存在任何自杀行为;6.过去3个月或访视1和/或访视2时有任何C-SSRS 4型或5型自杀想法;7.使用以下任何药物:在访视1前6个月内使用环磷酰胺, 访视1前8周内使用过吡非尼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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