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黑龙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加强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实名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7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防疫指挥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秋冬季节全省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以下简称“三类药”)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高药店销售“三类药”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监管,促进药店提高疫情防控“哨点”灵敏度,做到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工作再落实。
按照《通知》要求,首先要落实实名登记主体责任。无论是使用“沃填报”系统还是采用纸质记录的市(地),都要继续监管药店落实销售“三类药”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认真核对购药人员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购药信息要及时上报当地防疫指挥部,以供后续疫情风险排查。
其次,药店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要健全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营业场所定期消毒,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戴手套、勤洗手等管理规定。购药人员要坚持用好扫码、测温、戴口罩防疫“三宝”。发现疫情风险人员,要及时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
多地展开检查,一批药店被罚
在此背景下,目前多地又针对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进行了检查。
8月12日,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丹东市市场局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店进店人员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和对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送要求的执行情况,主要查看药店是否如实登记和报告,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风险等。
截至目前,共暗访60家药店,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药店责令立即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向其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下一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8月7日,据千山晚报报道,4日、5日,市市场局对我市部分零售药房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发现两家药房存在销售退热药品过程中未进行登记,没有核实购买者身份证原件的问题。对此,市市场局对其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就在最近,北京昌平区市场局对辖区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一方面,检查零售药店对进店消费者是否落实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等情况,严格落实基础防控举措。另一方面,检查零售药店是否在显著位置对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等进行明示要求,以及对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况,确保实名制购药制度继续有效执行,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该报道称,下一步,昌平区市场局将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指导、服务辖区药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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