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记者:我们关注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促进生物医药、医疗装备等产业发展作出了改革部署,请问国家药监局在落实中央相关部署方面,有哪些具体打算呢?
李利: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完善推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健全强化医疗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等。药品监管部门正在按照全会部署,谋划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医药创新生态,加快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上市步伐,提高医药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改革的措施将会是全过程、多环节、深层次的,在这里我简要介绍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对医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审评审批、检验核查等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引导企业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中心制定研发策略。加强产品注册申报的政策宣传和技术咨询,整合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技术力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方式,利用线上渠道办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云课堂。提升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可及性,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创新药械进医院、进医保。
二是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加快临床急需产品的审评审批,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缩短技术审评、注册核查、注册检验等各环节时限,加快审批步伐。缩短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时限,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试点,将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试点,提供药品上市后变更注册核查和注册检验前置服务,大幅压缩补充申请审评时限。
三是支持医药行业开放合作。加强国际通用监管规则在国内的转化实施,支持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促进全球药物在中国同步研发、同步申报、同步审评、同步上市。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在部分地区开展创新和临床急需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大对医药进出口贸易的支持力度,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鼓励跨国企业把原研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高端医疗装备等转移到国内生产。完善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相关政策,鼓励我国更多医药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贸易,让中国药品造福全人类。谢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我们知道,中药是我国传统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宝藏。请问,药监部门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 赵军宁: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多措并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引领中药发展。推进《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先后印发《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和正在研究制定的《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包括之前颁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就是“中药材GAP”,积极强化法规体系建设。我们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出台了35条措施,遵循中药监管特点,全方位、全链条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是改革审评审批,推动中药发展。充分尊重中医药发展规律,创新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通过“三结合”证据,把中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逻辑说明白、讲清楚,支撑中药新药上市。近年来,中药新药研发热情持续迸发,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和上市申请数量、批准数量同步增加,两年来均达到两位数。2023年共有10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今年已有8个新药上市,为满足临床需求提供了新的选择。
三是构建监管体系,护航中药发展。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持续打好年度中药生产专项检查、有因检查、抽检和探索性研究、中药材质量监测等“组合拳”。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网售药品监管,优化中药材流通经营秩序。探索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引导产地有序发展中药材生产,从源头上促进中药质量提升。中药饮片整体合格率由2018年的88%上升到当前的97%左右,中成药整体合格率长期稳定在99%以上,有力保障中药在中医临床中发挥重要作用。中药材GAP的示范推进初见成效,有效激发了中药生产企业内生动力。
央广网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罕见病用药的。我们知道,这两年罕见病患者这一群体的用药问题备受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也非常关注。国家药监局在鼓励罕见病用药的创新和研发引进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 黄果: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罕见病用药确实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为了满足罕见病患者用药需求,国家药监局持续推出一系列激励政策,多途径推动罕见病用药研发上市。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通道:
第一,鼓励自主创新通道。通过鼓励我国的新药研发,解决部分罕见病无药可用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我们设置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等加快上市通道,用于罕见病药品申报。从技术上,通过加强研发过程中的沟通指导、允许滚动递交资料、合理确定临床终点替代、缩短审评时限等办法,提升罕见病药品研发上市的效率,就是要快。
第二,加快引进通道,让更多国际上在研或在产的罕见病用药,可以更快进入国内。一方面,支持跨国医药企业在我国同步研发、同步申报、同步上市。为此,采取了建立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度、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一系列举措。另一方面,鼓励境外已上市罕见病用药的进口,目前我们正在就《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符合要求的药品,采取豁免临床试验、纳入优先审评审批,以及缩短检验时限、减少检验批次和样品数量等措施,鼓励申报进口。
第三,临时进口通道,尽力保障特殊情况下的临床急需。2022年我们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两年来通过临时进口的办法,保障了氯巴占、盐酸沙丙蝶呤等罕见病药品的急需。
此外,我们还与有关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为罕见病临床用药开辟更多通道,想更多办法,包括:支持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药品进口;支持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设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等。
综合以上措施,近几年我国罕见病用药上市数量和速度实实在在实现了“双提升”。2018年至今,已有130余个罕见病药品获批上市,2024年1-8月,已经批准上市的达到了37个。
下一步,我们将久久为功,构建好、发展好保障罕见病用药的这几条重要通道。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研发,让更多罕见病有药可用。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我关注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请问,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主要涉及哪些方面?药监局有哪些具体的思路和举措?谢谢。
李利: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责任落实是保障药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作出改革部署,可以说是抓住了保障药品安全的关键。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我们要统筹抓好药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一是药品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药品进行监管,是法律赋予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我们责无旁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好监管事权,加强跨区域、跨层级的监管协同,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岗到人。要持续完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聚焦临床试验管理、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疫苗、集采中选药械等重点产品,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推动实现药品风险排查、研判、处置常态化、长效化。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有力震慑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医药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药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产出来的。医药企业是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对药品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加大面向企业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督促其结合自身实际和产品品种特点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将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利益链转化为责任链,切实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三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总书记指出:“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药品监管部门将完善药品安全责任约谈机制,推动各地把药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加强药品审评、检查、检验等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守护好一方百姓的用药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要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人民药监靠人民,大力发展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医药企业员工、执业药师等专业人员的内控作用,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谢谢!
极目新闻记者: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注意到,国家药监局正在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请问,目前进展和成效如何?国家药监局将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谢谢。
赵军宁: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持续净化药品市场秩序,维护稳中向好的药品安全形势,自2023年6月开始,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首先是聚焦突出问题,积极化解风险隐患。紧盯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多渠道多维度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其次是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综合运用典型案例曝光、公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手段,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实施联合惩戒、行业禁入、从业禁止,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有力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第三,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国家药监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指导意见》,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与公安部联合印发《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取得实效。组织确定142个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基层联系点,实现示范引领的效果。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发展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农村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推动药品监管向乡镇、农村等基层一线延伸,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效能。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聚焦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筑牢药品安全底线。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随着监管能力的逐步提升,国家药监局的监管信息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请简要介绍一下国家药监局在智慧监管方面的思路、举措和成效。谢谢!
黄果副局长:
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明确提出了以信息化引领药品监管现代化,持续实施药品监管智慧行动计划,旨在利用新标准、新技术、新工具强化监管。同时,我们还希望运用这样的办法,通过监管信息化带动医药产业的信息化转型升级。
我举几个例子,例如,我们聚焦“利企便民”这个场景,优化升级了政务服务。针对药品审评审批技术性强、比较复杂的特点,我们建设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备案审评审批一体化系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实现了受理、审评、审批、制证全流程一体化协同办理。
正如刚才李利局长介绍的,目前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事项已经100%实现在线办理,而且局本级涉企证照100%电子化,累计发放电子证照超过了17万张。企业现在办事只需要上“一张网”、进“一个门”。
又比如,我们聚焦“风险防控”这个场景,持续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推进重点品种实现生产线赋码、全流程可追溯,还分步实施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建立了唯一标识数据库,推进医疗器械“一码管全程”。同时,我们结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迅猛增长的实际情况,持续推进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建设,采取“以网管网”办法,加强问题的发现和处置。
这里有一组数据。目前,纳入日常监测的网站2.7万余家,平均每月监测产品页面超1000万个,在网络监测、风险预警、锁定风险、核查处置、消除风险等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能够有效、持续地净化网络销售环境。
再比如,我们聚焦“产业发展”场景,稳步推进药品生产数字化监管。在不断创新智慧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同时,努力让“智慧监管”和中国医药的“智能制造”相互促进、有机融合。针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制定生产、检验数字化技术指南,为相关生产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指导。
目前,我国所有在产疫苗生产企业都实现了生产、检验数据的电子化记录和管理,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大家注意到,今年,国家药监局又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附录进行了修订,并且配套出台了《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和《血液制品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用信息化手段解决血液制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难题,推动血液制品生产整体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发展智慧监管,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信息化、智能化推进药品安全的高效能治理。
中国日报记者:儿童群体用药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也是国家药监局近年来工作重点之一。请问,相关工作举措成效如何?下一步国家药监局还将怎样发力?谢谢。
黄果副局长:
儿童用药是全球共性问题,也是个难题。由于它的研发难度较大,有的疾病还存在“病等药”的问题,有的是有了药但“能不能用、如何用、说不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药监局多措并举,鼓励儿童用药的研发创新,规范药品说明书中儿童应用信息,努力满足儿童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首先,我们落实优先审评审批政策,加快儿童用药上市速度。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过去三年已取得很好的效果。2021年,儿童用药获批数量是47个,2022年增长到66个,2023年再增长到92个,今年1-8月份,已经完成批准49个。从数字可以看出,儿童新药研发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我举个例子,比如前不久,我们加速批准了目前全球唯一一款用于治疗神经纤维瘤儿童患者的专用药,名字叫做硫酸氢司美替尼胶囊,这个品种采用的是全球同步研发策略,基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证据,在我国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获得全球同步上市批准,这将惠及很多孩子。
其次,我们完善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试行)》,针对儿科临床急需药品,通过企业加强科学研究,监管部门组织严谨评价,在说明书中增补儿童应用信息,更好地保障儿童临床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截至目前,我们发布了3批15个品种49个品规的修订公告。新增儿童用药信息品种,涉及儿童抗肿瘤药,比如大家比较关注的儿童白血病,儿童重型精神障碍用药,包括儿童的孤独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疾病。
此外,我们还加快完善研发技术要求,并与国际接轨。已经发布了21项儿童用药研发标准及指导原则,这与发达国家监管机构相当,其中《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儿童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则》《儿童用药口感设计与评价的技术指导原则》属于全球首发,在全球监管领域中也是比较领先的。
接下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把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可及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儿童用药研发生产支持力度,强化儿童群体用药保障,让家长们更加放心。谢谢!
来源 | 药通社
免责声明 | 本平台所有转载文章及图片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交流学习之目的,仅作公益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之处请第一时间留言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正。邮箱:jdhipark@yeah.net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