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要求,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风险沟通工作,受国家药监局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组织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安全性风险沟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风险沟通指导原则”。
联系人:
汤老师,010-80990913
邮箱:
hyc@cdr-adr.org.cn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要求,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风险沟通工作,受国家药监局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组织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安全性风险沟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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