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40条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明确提出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



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包括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安全底线等10个部分,分为40条具体措施。《重点举措》首次将筑牢安全底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


针对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重点举措》提出,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研究制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加快完善市场秩序制度规则,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加快完善“三品一特”制度规则,推动制修订《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重点举措》明确,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重点举措》提出,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坚持食品安全执法“四个最严”,持续强化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短斤少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安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重点举措》首次将筑牢安全底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提出了相关举措。《重点举措》提出,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临床试验管理;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文/ 中国医药报记者 郭婷


新媒体编辑:张盼盼

统筹策划:罗万杰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信息。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文章创作的复杂性,我们无法保证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均已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如果您是原作者或拥有相关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方便读者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并不代表我们认同其观点和内容。读者应自行判断和鉴别转载文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合评分:0

收藏

发表评论
评论区(0
    添加收藏
      新建收藏夹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