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意见征求之后,近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出《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新 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对符合条 件的创新医药技术经申报和认定后,可纳入DRG点数付费激励范围。 《激励办法》明确了纳入DRG激励的创新医药技术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激励措施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激励办法》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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