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重庆医保局发布《重庆市医保支持创新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建立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创新医药绿色挂网采购专区,完善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快速挂网机制,优化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流程,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国家新版国谈药品目录公布后,督促生产企业同步开展挂网工作。在新版医保目录和国谈药品目录正式公布后,督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三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优化调整院内用药目录,优先将国谈药品等创新医药产品纳入医院采购使用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意见稿》要求不断完善DRG支付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数据验证、专家论证等,对使用创新药耗产品较多的病组,动态调整DRG病组权重。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双通道”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国谈药品全部纳入医院药品目录和外配处方药品目录,并落实纳入院内医师处方系统。对国谈药品中法律法规禁止药店零售的药品,开展相关诊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落实进院配备。
(重庆医保局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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