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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化药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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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空腹)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空腹)
研究单次空腹口服中国某制药厂研发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与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生产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是否生物等效。
随机交叉对照
其它
以受试者试验号为标识信息,采用区组随机的方法,采用SAS9.4软件以某数字作为随机种子,基于Proc Plan过程步,对受试者实施区组随机,生成受试者随机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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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都正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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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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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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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18周岁的健康男性; 2. 受试者的体重≥50.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已知的胆汁性肝硬化、胆汁淤积等)者; 2.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 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4.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5.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6.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7.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8.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9.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0. 试验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1. 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3.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6.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 17. 滥用药物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8. 试验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19.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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