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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90098】BGB-3111与伊布替尼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0098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泽布替尼胶囊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泽布替尼胶囊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9-02-12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1401942

靶点
适应症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试验通俗题目

BGB-3111与伊布替尼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比较Zanubrutinib(BGB-3111)与伊布替尼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的3期、随机对照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2206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通过研究者评估确定的总缓解率来比较泽布替尼与伊布替尼的有效性。通过独立中心审查和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独立中心审查评估的总缓解率/独立中心审查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研究者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至治疗失败时间/由独立中心审查评估的伴有淋巴细胞增多的部分缓解(PR-L)及更好疗效的比率/总生存期/患者报告终点比较泽布替尼与伊布替尼的有效性。比较泽布替尼与伊布替尼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0 ; 国际: 60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90  ; 国际: 652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9-03-27;2018-11-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3-12-26;2024-02-28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依据IWCLL标准明确诊断CLL或SLL;2.至少符合一条CLL/SLL需要治疗的指征;3.难治或复发性 CLL/SLL,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的系统治疗。一线治疗定义为至 少完成≥ 2 个周期的依据目前 NCCN 或ESMO 指南的标准方案或临床试验的研 究方案;4.具有CT/核磁共振成像(MRI)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定义为≥1个淋巴结的最长径>1.5cm,且 2 个垂直直径清晰可测或结外病灶最长垂直直径(LPD)测量值必须 > 10mm;5.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1或2;6.预期生存期≥6个月;7.骨髓功能良好,定义为: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00/mm3(允许使用生长因子),如患骨髓功能良好,则可以ANC ≥750/mm3用于确认患者符合ANC要求的筛选期血液检查必须在最近一次培非格司亭给药后至少14天以及在最近一次给予其他骨髓生长因子(例如 G-CSF、GM-CSF)后至少 7天进行。b.血小板≥75000/mm3(可以是输血后),如果 CLL 患者有骨髓受累,则可以血小板≥30000/mm3。c.血红蛋白≥7.5 g/dL(可以是输血后);8.患者的脏器功能良好;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从首次研究药物给药之前开始,包括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末次zanubrutinib或伊布替尼给药后≥90天;10.如果男性患者已行输精管切除,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zanubrutinib或伊布替尼给药后≥90天采取其他高效避孕措施,则符合入选资格;11.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且能理解和依从本研究的要求。;12.年龄大于等于18岁;

排除标准

1.有幼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史、已知Richter综合征病史或目前怀疑发生Richter转化(临床怀疑的患者需行活检来排除转化);2.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3.入组研究前3年内存在恶性肿瘤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除外;4.严重出血性疾病史,如血友病A、血友病B、血管性血友病或需要输血或其他医疗干预的自发性出血史;5.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80天内有卒中或颅内出血史;6.严重的或使人衰弱的肺部疾病;7.无法吞咽胶囊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全胃或小肠切除术、减肥手术、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8.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真菌、细菌和/或病毒感染;9.已知有白血病或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浸润;10.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有风险或者使毒性或不良事件难以解释的基础疾病;11.已知HIV感染,或者提示乙型或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感染;12.中度或重度肝损害,即Child-Pugh B级或C级;13.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14.接受过BTK抑制剂治疗;15.CLL/SLL既往治疗的末次给药时间距随机分组时间≤ 14天;16.试验期间需要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注: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 5 天,全 身性皮质类固醇必须已逐渐减量至停药/停止用药。;1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到≤1级(脱发、ANC和血小板计数除外;18.妊娠或哺乳期女性;19.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35天内接种活疫苗;20.持续酗酒或药物成瘾;21.对zanubrutinib、伊布替尼或其中任一药物中的任何其他成分有超敏反应;22.必须使用华法林或其他维生素K拮抗剂进行治疗;23.必须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进行持续治疗;24.同时参与另外一项治疗性临床试验。;25.需要治疗的活动性和/或持续存在的自身免疫性贫血和/或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 少症(例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研究所)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30002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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