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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50603
正在进行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化药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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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预实验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预实验
主要目的:分别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三周期、半重复交叉、单剂量给药设计进行空腹和饱腹给药试验,评价香港正美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在中国健康人群空腹和饱腹状态下口服后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及安全性,为后期正式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设计提供参考。
随机交叉对照
其它
随机分组表采用SPSS 24.0生成
Open-labeled
香港正美药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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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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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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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登录查看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 2.试验前3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胃炎、肠炎、习惯性腹泻或便秘,经常出现烧心、反酸或者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嗳气等)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3.既往曾有运动系统(如:骨折)、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对奥美拉唑、其他苯并咪唑类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5.试验期间需要进行驾驶、高空作业和机械操作者; 6.对静脉穿刺不耐受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8.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保健品等者; 9.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甲氨蝶呤或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圣-约翰草、利福平、卡马西平、氟康唑、伏立康唑、奈非那韦、利匹韦林、避孕药等)者; 10.试验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包括减毒活疫苗和新冠疫苗); 11.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2.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5.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有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病者; 18.试验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受试者或其配偶(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9.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各项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1.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排除: (1)从上次离院至今,参加了除本试验以外的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2)从上次离院至今,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 (3)从上次离院至今,使用任何药物及保健品、吸烟、饮酒,或发生病史改变且研究者认为对本品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有影响者; (4)从上次离院至今,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研究者认为对本品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有影响者; (5)从上次离院至今,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火龙果、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炭烤食物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6)从上次离院至今,接种过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包括减毒活疫苗和新冠疫苗); (7)从上次离院至今,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8)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继续参加试验者; (9)多项毒品联合检测(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结果呈阳性者; (10)呼气酒精检测结果>0.0 mg/100 mL(阳性)者; (11)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限女性); (12)体格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仅适用于第Ⅰ周期) (13)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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