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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90448】紫杉醇口服溶液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的II/III期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0448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紫杉醇口服溶液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紫杉醇口服溶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9-03-12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紫杉醇口服溶液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的II/I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Liporaxel与Taxol一线治疗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国际多中心、开放的II/III期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120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Ⅱ期: 主要目的:通过客观缓解率评估紫杉醇口服溶液的抗肿瘤作用。 次要目的: 评估下列各项: 无进展生存期 总生存期 至治疗失败的时间 疾病控制率 生存质量 安全性 Ⅲ期: 主要目的:比较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目的:比较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客观缓解率、总生存期、至治疗失败的时间、疾病控制率、生存质量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60 ; 国际: 476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9-09-02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在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之日年龄≥19岁;2.受试者根据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确诊为原发性、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应该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评估证实肿瘤特征)。然而,在转移或复发的情况下,不需要通过组织病理学再次进行确认,即可仅凭影像学结果入组: (1) 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不考虑激素受体状态(ER/PR阳性或阴性)。 (2) ER/PR(+)定义为在所采集样品的免疫组织化学(IHC)分析中表达激素受体的细胞> 1%。;3.根据NCCN指南2019,符合以下一种情况可证实肿瘤样本(原发性或转移性)为HER2阴性(如果证实转移且可从转移病灶采集样本,则应采用转移部位样品实施HER2检测): (1) 经验证的免疫组织化学(IHC)分析显示为HER2阴性: - IHC 0、1+ - 对于IHC 2+,必须进行ISH检测(如果为相同样本),或安排新的IHC或双探针原位杂交(ISH)检测(如果有新的样本可用)。 (2) 经验证的双探针ISH显示为HER2阴性: - HER2/CEP17比率<2.0,平均HER2拷贝数<4.0信号/细胞 (3) IHC和ISH结果 同时 显示为 HER2阴性: - HER2/CEP17比率 ≥2.0,平均 ,HER2拷贝数<4.0信号 /细胞 ,同时 IHC为 0-1+或2+ - HER2/CEP17比率<2.0,平均HER2拷贝数≥6.0信号/细胞,同时IHC为0-1+ - HER2/CEP17比率<2.0,平均HER2拷贝数≥4.0且<6.0信号/细胞,同时IHC为0-1+或2+;4.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5.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6.受试者有经RECIST版本1.1证实的可测量或可评估病灶。(然而,对于II期研究,只有具有可测量病灶的受试者才可入组);7.通过以下各项指标证实受试者的血液学、肾脏和肝脏功能充分: (1)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 1500/μL (2) 血小板≥100,000/μL (3) 血红蛋白≥9.0g/dL。 (4) 血清肌酐 ≤ 1.5 × ULN(但CrCl或eGFR ≥ 60 mL/min的受试者可参加) (5) 血钙水平≤ 12 mg/dL (6) 总胆红素≤ 1.5 × ULN(Gilbert综合征引起的总胆红素升高除外) (7) 肝功能试验: - 如果无肝脏转移证据:ALT和AST ≤ 2.5 × ULN - 如果记录到肝转移:ALT和AST ≤ 5 × ULN;8.如果受试者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则随机化前受试者应至少 4周(疾病) (1) 如果受试者具有固醇类用药史, 如果他/她在随机化日期前至少4周已经停用固醇类,或减少维持在每天最多 4 mg地塞米松(或等同剂量),则患者可参加研究。 (2) 应使用脑部影像学检查以确认无新病灶,如果受试者存在CNS转移症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使用脑部影像学检查对这类病例进行确认。;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了解并愿意遵守方案;10.受试者自愿同意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受试者预期会对活性成分和该IP的任何成分过敏;2.受试者既往接受过紫杉烷类药物(在随机化日前≥1年接受最后一剂紫杉烷类药物且已证实复发的受试者可以参加);3.在本研究筛选之前,正在接受复发性或转移性HER2阴性乳腺癌化疗的受试者。然而应该允许以下受试参加研究: (1) 在随机化日前受试者已接了既往乳腺癌(非复发性或非转移性)的最后一次辅助或新辅助化疗,且毒性症状已经消失。 (2)ER/PR(+)受试者可入组,无论接受了几线内分泌治疗(单独或联合CDK4/6抑制剂或者mTOR抑制剂)。;4.从随机化日起 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的试者(为了缓解靶病灶以外部位例如骨转移部位等的疼痛而完成局放疗作为姑息治并且所产生急性毒性(例如骨髓抑制)已经恢复的受试者可参加。;5.进入研究时,受试者确诊为纽约心脏协会(NYHA)≥2级心力衰竭,或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的临床显著性心律失常;6.受试者在进入研究前 24周内确诊为心血管疾病(包括不稳定型绞痛、心肌梗塞、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且经研究者判断为具有临床意义。;7.受试者在进入研究前12周内通过超声波心动图、MUGA扫描或研究中心标准程序测定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正常范围下限(如果未设定机构范围下限,则为 50%);8.受试者在随机化时有未控制的高血压(尽管接药物治疗,但仍 SBP> 140 mmHg或DBP> 90 mmHg);9.受试者具有经医疗记录或学检查证实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或肝胆疾病史【然而,以下受试者可以参加:(1) 患有Gilbert综合征、无症状性胆结石、肝转移或稳定的慢性肝病的受试者可根据受试者的决定酌情参加。(2) 如果HBV-DNA或HCV RNA滴度为阴性,在化疗期间同意使用预防性抗病毒剂的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健康携带者可参加]】;10.经医疗记录或学检查证实 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阳性的受试者;11.在进入研究时确 认为≥2级神经病变(基于 CTCAE v4.03);12.存在确认未控制住的并发疾病或病症(包括显著精神疾病或社会状况)的受试者,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对研究程序的依从性。;13.受试者具有除乳腺癌以外的原发性恶肿瘤病史。然而应该允许符合下条受试者参加研究: (1) 受试者自从完成肿瘤治疗后 至少已有 5年且一直处于无疾病状态。;14.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为治疗骨转移需要预防性用双膦酸盐或RANKL抑制剂。(然而,在IP给药前接受骨转移或者骨质疏松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参加,且允许在研究期间伴随使用。但在这种情况下,临床试验期间应维持相同的剂量和用法);15.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认为受试在参与时不适合口服 IP (1)临床显著性或未控制住的先天性或获得性胃肠疾病 (2)受试者确诊患者有可能会影响IP给药、进入消化道或吸收的疾病,包括肠梗阻和炎性肠病(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16.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17.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包括伴侣)受试者且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12周内禁欲,也不同意使用充分的避孕措施;18.受试者在该IP给药前2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研究,或在本临床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研究。(然而,如果受试者参加的是已上市活性药物的对照组,允许他/她根据研究者的决定入组。此外,参加只有极少医学干预(例如,血液或尿液检测)的观察性研究,也允许根据研究者的决定入组。);1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无法参加本研究;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100021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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