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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45112
正在进行
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盐酸安罗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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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盐酸安罗替尼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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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路上皮癌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安罗替尼二线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Ⅱ期临床研究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安罗替尼二线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Ⅱ期临床研究
评价注射用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安罗替尼二线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初步疗效和安全性。
单臂
Ⅱ期
不适用
N/A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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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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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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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18岁,男女皆可; 3.经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尿路上皮癌的患者(可参考首次病理结果); 4.既往经一线化疗治疗后疾病进展; 5.根据RECIST 1.1版,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6.ECOG评分:0-1分; 7.预期生存期≥12周; 8.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在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 (1)血常规检查(除外血红蛋白,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 g/L; (2)生化检查(筛查前14天内未输白蛋白):血清白蛋白≥29 g/L,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范围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KP)≤5×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Cr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如下) 男性:Cr清除率=((140-年龄)×体重)/(72×血Cr) 女性:Cr清除率=((140-年龄)×体重)/(72×血Cr) × 0.85 体重单位:kg;血Cr单位:mg/mL; (3)国际标准化比率(INR)≤2.3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对照的范围≤6秒; (4)尿蛋白<2+(若尿蛋白≥2+,可以进行24小时(h)尿蛋白定量,24h尿蛋白定量<1.0 g可以入组)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如果女性患者已来月经、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个月,除绝经之外未发现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则认为该患者有生育能力。 10.对于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禁欲,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在同一时间段内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不捐精子。伴侣已怀孕的男性受试者须使用避孕套,无须再采用其它避孕方法。;
登录查看1.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同种异基因骨髓移植的患者; 2.通过事先筛查和影像学评估发现具有活动性脑转移的患者; 3.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或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灶、持续大便潜血阳性不可入组(基线期若大便潜血阳性,可复查,复查后若仍为阳性,需要进行胃十二指肠镜检(EGD),若EGD提示出血风险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则不能入组); 4.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5.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如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倾向,如血友病病人;目前正在或近期(研究治疗开始前10天内)曾出于治疗目的使用全剂量口服或注射抗凝药物或溶栓药物(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6.目前正在使用或近期曾使用(研究治疗开始前10天内)阿司匹林(> 325 mg/天(最大抗血小板剂量)或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氯吡格雷和西洛他唑治疗; 7.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例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脑梗塞)、肺栓塞等; 8.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见附件5)II级以上心脏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研究治疗开始前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QTc > 450ms(男性);QTc > 470ms (女性)(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若QTc异常,可间隔2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9.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Hg或者舒张压≥90 mmHg)(基于≥2次测量获得的BP读数的平均值)(允许通过使用降压治疗实现上述参数) 或既往曾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 10.在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出现重大血管疾病(例如,需要手术修补或近期有外周动脉血栓形成的主动脉瘤); 11.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以及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12.在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治疗(诊断除外)或预期需在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治疗; 13.不能吞咽药片的状况; 14.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6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 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患者或许可入组研究; 15.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16.既往或目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17.涉及主要气道或血管的转移性疾病(比如由于肿瘤侵犯导致完全闭塞的门静脉主干或腔静脉需要排除入组,门静脉主干是指脾静脉和肠系膜上静脉的汇合处以及肝门静脉分为左右支的分支处)或位于中心的大体积纵隔肿瘤块(距隆嵴<30 mm); 18.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特发性肺炎或在筛选期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图上可见活动性肺炎证据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受试者,允许放射野曾有辐射性肺炎;活动性结核; 19.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纳入])(受试者患有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则不能纳入; 20.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21.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14天内使用强CYP3A4/ CYP2C19诱导剂包括利福平(及其类似物)和贯叶连翘或强CYP3A4/ CYP2C19抑制剂; 22.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23.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4周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并发症而住院治疗;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2周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治疗性抗生素(接受预防性抗生素(例如,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的患者有资格参与研究); 24.患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 25.乙肝表面抗原(HBsAg)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 DNA 拷贝数≥2000 IU/mL(HBsAg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 DNA 拷贝数<2000 IU/mL者需至少接受 2 周抗 HBV 治疗才能首次给药);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阳性。 26.既往曾接受过其他抗PD-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或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 27.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28天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治疗,或预期于参与本研究治疗期间或参与本研究末次给药后60天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 28.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28天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治疗;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酗酒、药物滥用、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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