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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42104】请与我们联系上传伦理审批文件并填写审批日期。 多中心、随机、单盲、多剂量、阳性药平行对照评价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 CHOP(Hi-CHOP)方案在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初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Ⅱ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100042104

试验状态

结束

药物名称

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1-01-14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试验通俗题目

请与我们联系上传伦理审批文件并填写审批日期。 多中心、随机、单盲、多剂量、阳性药平行对照评价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 CHOP(Hi-CHOP)方案在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初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多中心、随机、单盲、多剂量、阳性药平行对照评价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 CHOP(Hi-CHOP)方案在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初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Ⅱ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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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初治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375mg/m2(美罗华)联合 CHOP作为阳性对照,评价海正CD20单抗(Hi)375mg/m2与500mg/m2剂量分别联合CHOP作为一线治疗的有效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随机平行对照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本试验采用静态分层区组随机,应用基于网络的中央随机系统 CIMS-CRS分配随机号和配发药物。

盲法

单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92;45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6-06-06

试验终止时间

1990-01-0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初治DLBCL,符合DLBCL诊断标准;免疫组化CD20阳性; 2、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IPI)评分为 0-3 分,分期 I-IV 期; 3、入选时 ECOG 为 0-2; 4、预计生存期>6 个月; 5、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6、具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病灶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 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WBC≥4×10^9 /L、HGB≥9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2×10^9 /L、PLT≥100×10^9 /L,如以上指标在当地实验室正常值范围内也可入选;有骨髓受侵者:WBC≥3×10^9 /L、HGB≥8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PLT≥75×10^9; 8、肝功能:TBIL≤1.5×ULN;ALT 或 AST ≤2.5×ULN;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ULN;肾功:血清肌酐≤1.5×ULN;/L; 9、HIV 抗原或抗体阴性; 10、HCV 抗体阴性,或 HCV 抗体阳性,但 HCV-RNA 阴性; 11、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为阳性,则需进行HBV DNA检测,小于 1×10^3 IU/ml方可入组; 12、超声心动图测得 LVEF≥50%; 13、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不能参加;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 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孕;所有男性受试者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 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14、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和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介于 Burkitt和 DLBCL 之间的灰区淋巴瘤、介于 DLBCL 和 HL 之间的灰区淋巴瘤、原发性纵膈 DLBCL、原发性渗出性淋巴瘤、浆母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 DLBCL、ALK 阳性的 DLBCL、转化性淋巴瘤、原发睾丸 DLBCL患者; 2、经 FISH 检测方法确诊的双重(BCL-2 与 c-MYC 基因重排)或三重(BCL-2、BCL-6 与 c-MYC 基因重排)打击 DLBCL。病理免疫组化检测结果为:BCL-2≥70%阳性和 c-MYC≥40%阳性且肿瘤细胞根据 Han’s 评价标准,判断为生发中心来源,但无法获得明确 FISH 检测结果的患者; 3、过去 5 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 他恶性肿瘤病史; 4、过去 2 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外科手术); 5、曾经接受过 NHL 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放疗(除外局部放疗);单克隆抗体治疗;外科治疗(活检除外);6、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单抗 CD20 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7、入组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8、入组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9、入组前1个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0、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 11、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药物;对于每天接受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的患者,必须有书面记录正式在随机化前剂量稳定达至少4周; 12、有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3、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14、在入组前4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与完成抗生素治疗过程有关,治疗肿瘤性发热除外; 15、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病;严重心功能不全;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胃溃疡(研究者判定有穿孔风险的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高血压); 16、对任何一个CHOP中所包括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糖尿病患者不能耐受本方案中泼尼松治疗者; 17、受试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18、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 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 19、有严重精神疾病者; 20、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21、其他研究者有明确理由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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