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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23285】布洛芬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23285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布洛芬缓释胶囊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布洛芬缓释胶囊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2-12-09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试验通俗题目

布洛芬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布洛芬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1003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单次空腹和餐后口服南京华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制、湖北荆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0.3 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芬必得®,0.3 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并观察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交叉设计

试验分期

BE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48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2-11-24

试验终止时间

2023-01-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质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3.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问诊)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蔗糖不耐受、肝病、肾病、心脏病、高血压、动脉狭窄、哮喘、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凝血障碍、鼻息肉、红斑狼疮、脑膜炎等)者;2.(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活性成份(布洛芬)或任何辅料过敏者;3.(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4.(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5.(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6.(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7.(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肝素、双香豆素类、地高辛、甲氨蝶呤、降血糖药物、呋塞米、抗高血压药、氨基糖苷类、糖皮质激素、抗血小板药物、利尿剂、锂、喹诺酮类药物、齐多夫定、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等);8.(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9.(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10.(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11.(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12.(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13.(问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和捐精或捐卵计划者;14.(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15.(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16.(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17.(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酸橙和柚子等柑橘类水果、火龙果、芒果、杨桃、木瓜、石榴等)或其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18.(问诊)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19.(问诊)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20.(问诊)滥用药物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21.(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22.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36.0℃≤体温(额温)≤37.3℃;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23.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24.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410007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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