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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31419】尘螨过敏引起的变应性鼻炎患者疗效及安全性评价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31419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药物名称

尘螨合剂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尘螨合剂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5-02-04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

适应症

变应性鼻炎

试验通俗题目

尘螨过敏引起的变应性鼻炎患者疗效及安全性评价

试验专业题目

舌下含服“尘螨合剂”治疗变应性鼻炎的初步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II期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00233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通过各研究单位的临床研究工作,探索“尘螨合剂”对目标适应症(中、重度常年变应性鼻炎)患者的最适治疗浓度,并为III期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2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219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3-01-11

试验终止时间

2014-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4-60岁(含4岁和60岁)的自愿受试者,男女不限;2.临床诊断为中、重度常年变应性鼻炎患者,合并或不合并过敏性哮喘;3.粉尘螨、户尘螨皮肤点刺试验结果根据组胺当量判定均为阳性,至少++或++以上;4.能够依从方案;5.入组前3天至少有2天的鼻炎症状评分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评分大于2分,总记分大于4分;6.受试者(或受试者的监护人)有能力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任何评估前获得受试者(或受试者监护人)的知情同意书;7.有变应性鼻炎发作的过敏病史;

排除标准

1.需要定期应用(包括注射、口服及吸入)类固醇激素和/或β2受体激动剂的支气管哮喘患者;2.研究者任何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任何其他情况;3.正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包括全身及局部用药)治疗者;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的患者;5.入组前4周内曾系统使用全身性皮质激素;6.入组前2周使用抗组胺药;7.除变应性鼻炎或哮喘外,通过病史或体征证实患者有任何活动性的、急性或慢性肺部阻塞性疾病;8.非尘螨主要变应原过敏者,即对蒿属花粉、法国梧桐花粉、蟑螂、猫毛/猫上皮、狗毛/狗上皮、青霉菌、牛奶、花生、鸡蛋黄、鸡蛋清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的反应强度大于尘螨变应原,且结果在+++以上;9.有免疫抑制疾病(如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HIV感染史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肺结核病史者;10.合并严重肝病(ALT和/或AST在正常值上限1.5倍以上)、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超过正常值上限),或其他严重疾病者;11.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12.正在接受其他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患者或曾接受过粉尘螨/户尘螨特异性免疫治疗但因效果不明显而退出的患者;13.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1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或近1年之内有妊娠计划的妇女;15.经常服药、嗜酒、严重嗜烟(每日超过20支);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031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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