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ChiCTR2100053389】信迪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治疗可切除的ⅠB~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疗效及安全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100053389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1-11-20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适应症

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信迪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治疗可切除的ⅠB~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疗效及安全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信迪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治疗可切除的ⅠB~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疗效及安全性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通过探索信迪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在可切除的IB-IIIA期NSCLC患者新辅助治疗的可行性、有效性及安全性,为IB-IIIA期NSCLC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及策略。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无随机

盲法

N/A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0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1-12-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2-11-30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在实施任何试验相关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男或女性≥18 周岁,且≤75 周岁; 3.细胞学或组织学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 4.根据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5.未经任何治疗的、Ⅰb-Ⅲa期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根据UICC/AJCC第8版TNM分期); 6.原发肿瘤可获得活检标本; 7.同意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患者; 8.由外科医师评估可手术切除且无手术禁忌的患者; 9.ECOG评分0-1分; 10.预期生存时间>6个月; 11.足够器官功能,受试者需满足如下实验室指标: (1)近14天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9/L。 (2)近14天未输血的情况下,血小板≥100×10^9/L。 (3)近14天内无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的情况下,血红蛋白>9g/dL; (4)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 (5)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在≤2.5×ULN (6)血肌酐≤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7)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 (8)甲状腺功能正常,定义为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范围内。如基线TSH超出正常范围,如果总T3(或FT3)及FT4在正常范围内的受试者亦可入组; (9)心肌酶谱在正常范围内(如研究者综合判断为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单纯实验室异常也允许入组)。 12.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1周期第1天)之前的3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 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治疗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或末次化疗药物给药后180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5年内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之外的其他恶性疾病(不包括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上皮癌、和/或经过根治性切除的原位癌); 2.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或使用过研究器械治疗; 3.既往接受过下列疗法:抗PD-1、抗PD-L1或抗PD-L2药物或者针对另一种刺激或协同抑制T细胞受体(例如,CTLA-4、OX-40、CD137)的药物; 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局部使用)系统性全身治疗; 5.首次给药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糖皮质激素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6.研究首次给药前7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注:允许使用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7.已知异体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8.已知对本研究药物信迪利单抗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9.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10.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HIV 1/2抗体阳性); 11.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肝(定义为HBsAg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12.活动性的HCV感染受试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13.首次给药之前(第 1 周期,第 1 天)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注:允许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存在任何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 (1)静息心电图在节律、传导或形态上出现有重大且症状严重难以控制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房颤动; (2)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2 级的慢性心衰; (3)在入选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或缺血,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等; (4)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5)首次给药前1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6)活动性肺结核; (7)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感染; (8)存在临床活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胃肠道梗阻; (9)肝脏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肝炎; (10)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11)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12)存在精神障碍且无法配合治疗的患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相关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