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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02160
已完成
米拉贝隆缓释片
化药
米拉贝隆缓释片
2020-11-11
企业选择不公示
成年膀胱过度活动症(OAB)患者尿急、尿频和/或急迫性尿失禁的对症治疗
一项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价米拉贝隆 50 mg 和 25 mg 治疗膀胱过度活动症的研究
一项IV 期、开放标签、随机分配、前瞻性、干预性、获批上市后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价米拉贝隆 50 mg 和 25 mg 治疗膀胱过度活动症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110027
主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疗效。 次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安全性;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其他疗效变量;探索不同的米拉贝隆起始剂量
平行分组
Ⅳ期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249 ;
国内: 249 ;
2021-01-19
2022-10-12
否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从受试者处获得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 根据国家法规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和隐私语言(包括停用禁用的药物,如适用)。;2.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在签署知情同意书 (ICF) 时,受试者被视为成人(18 岁及以上)。;3.受试者在筛选期开始前已有至少 12 周OAB 症状。;4.受试者每 24 小时平均排尿次数 ≥ 8 次。;5.受试者每 24 小时平均尿急或急迫性尿失禁发作次数 ≥ 1 次(由 3 天排尿日记记录)。;6.女性受试者未怀孕且符合至少 1 项以下条件:a. 不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b.是WOCBP,但同意从知情同意之日起至最终 IP 给药后至少 30 天期间遵循避孕指南;7.女性受试者同意从筛选时起、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进行哺乳。;8.女性受试者同意从首次 IP 给药时起、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捐献卵子。;9.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包括哺乳期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采取避孕措施。;10.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捐献精子。;11.有妊娠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妊娠期间、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保持禁欲或使用避孕套。;12.受试者同意在参与本研究的同时不参与另一项干预性研究,参与本研究定义为筛选前 28 天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访视完成。;
登录查看1.受试者的主要症状为压力性尿失禁。;2.受试者症状仅为根据 ICS 定义的日间尿频:仅在日间需要频繁排尿且每次排尿量较少;尿失禁罕见且没有夜尿。;3.受试者平均每日总尿量 > 3000 mL(由 3 天排尿日记记录)。;4.受试者有留置导管或间歇性进行自行导尿。;5.受试者尿流率提示 OAB 以外病理改变。;6.受试者患有单症状性遗尿症。;7.受试者有排尿功能障碍。;8.受试者残余尿量 ≥ 100 mL 或有临床意义的下尿路阻塞性疾病,成功治疗者除外。;9.受试者存在影响下尿路功能的解剖异常(已手术治疗或未经治疗);10.受试者试纸检测时出现血尿。如果女性在月经期间试纸检测出现血尿,可在随机分配之前(月经结束后)重复检查。;11.受试者患有尿崩症。;12.受试者患有肾脏或膀胱结石。;13.受试者患有间质性膀胱炎。;14.受试者患有慢性尿路感染 (UTI) 或在访视 1/第 -2 周(筛选)前 2 个月内发生过超过 3 次 UTI。;15.受试者患有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坐位收缩压 [SBP])≥ 180 mmHg 或舒张压 [DBP] ≥ 110 mmHg)。;16.受试者脉率为 110 次/分钟 (bpm) 或 < 50 bpm。;17.在筛选期 ECG 中受试者经 Fredericia’s 公式校正心率后的 QT 间期 (QTcF) > 440 msec 或有 QT 间期延长风险(例如,低钾血症、QT 间期延长综合征 [LQTS] 或 LQTS 家族史或运动诱发晕厥)。;18.根据年龄和性别情况,受试者的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 × 正常值上限 (ULN) 或总胆红素 (TBL) ≥ 1.5 ×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受试者不考虑胆红素阈值)。;19.受试者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受损。;20.受试者患有症状性UTI(症状可能包括疼痛、发热、血尿、新发恶臭尿液)。注:如果 UTI 得到成功治疗达到临床康复(通过试纸检测和 14 天后重复试纸检测均为阴性确认),则可重新筛选。;21.受试者有任何恶性肿瘤病史或现有恶性肿瘤(既往或当前诊断为膀胱或前列腺癌)。;22.受试者在洗脱开始后使用任何敏感且具有狭窄治疗指数的细胞色素 P450 2D6 (CYP2D6) 底物或敏感 P-糖蛋白 (P-gp) 底物的药物。;23.23. 受试者正在使用或曾使用过禁用的既往和/或伴随用药。使用 α1-AR 拮抗剂、5α-还原酶抑制剂 (5-ARI) 和 5 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PED-I) 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 (BPH)者除外,可以入组研究。;24.受试者已知或疑似对米拉贝隆或所用制剂的任何成分过敏。;25.受试者既往接受过 OAB 治疗,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如果治疗在筛选访视前已停止 3 个月或更长时间,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26.受试者已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和/或受试者在第 1 次访视/第 -2 周(筛选)前 30 天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或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度,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试验性治疗。;27.根据罗马 IV 标准定义,受试者有便秘且在进入研究前无法成功治疗。;28.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妊娠或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哺乳。;29.受试者筛选时甲型肝炎病毒 (HAV) 抗体(免疫球蛋白 M [IgM])、乙型肝炎核心 (HBc) 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 1 型和/或 2 型或梅毒的血清学检测呈阳性。;30.受试者是安斯泰来、研究相关合同研究组织 (CRO) 或临床单位的员工。;31.受试者有任何不良状况,研究者认为其不适合参加研究。;32.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的主要症状为压力性尿失禁。;33.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症状仅为根据 ICS 定义的日间尿频(由电子排尿日记确认)。;34.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平均每日总尿量 > 3000 mL(由3 天排尿日记记录);35.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单症状性遗尿症(由电子排尿日记确认);36.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症状性UTI(症状可能包括疼痛、发热、血尿、新发恶臭尿液)。;37.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试纸检测时出现血尿。如果女性在月经期间试纸检测出现血尿,可在随机分配之前(月经结束后)重复检查。;38.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坐位 SBP ≥ 180 mmHg 或 DBP ≥ 110 mmHg)。;39.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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