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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1900025515
尚未开始
多抗原自体免疫细胞注射液+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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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抗原自体免疫细胞注射液+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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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骨肉瘤、软组织肉瘤
该研究尚未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请于批准后才开始纳入参试者,并与我们联系上传批件。 探索多抗原自体免疫细胞注射液(MASCT-I)与 PD1 抗体和甲磺酸阿帕替尼体内联用治疗晚期骨、软组织肉瘤的有效性研究
探索多抗原自体免疫细胞注射液(MASCT-I)与 PD1 抗体和甲磺酸阿帕替尼体内联用治疗晚期骨、软组织肉瘤的有效性研究
主要目的: 探索MASCT-I与PD1抗体和阿帕替尼体内联用对晚期复发或转移的骨、软组织肉瘤患者的疗 效。 次要目的:同时观察MASCT-I与PD1抗体和阿帕替尼体内联用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的骨、软组 织肉瘤的免疫响应和安全性。
随机平行对照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通过随机表分配
未说明
恒瑞源正(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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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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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20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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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筛选时年龄14-70岁; 2) 在进行任何方案有关的程序,包括筛选期的评估前,获得病人/法定代表的书面知情同 意; 3) 不可切除的复发或转移的晚期骨、软组织肉瘤患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一线或多 线治疗后出现客观影像学进展(RECIST1.1)者,且转移病灶最大直径≤8cm; 4)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可评估病灶(根据RECIST1.1 评估);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1分(截肢患者,评分可为2分) 6) 预期寿命≥6个月; 7) 末次化疗结束后至少4周以上患者; 8) 心肺功能基本正常; 9) 可提供肿瘤组织标本(用于PDL1、MSI检测); 10) 可提供血液标本(用于免疫响应的检测); 11) 有潜在生育可能的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 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并须在研究入组前的72h内 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2)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选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 a) 血红蛋白≥90g/L, b) 白细胞≥3.0×109/L 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d) 血小板≥70×109/L e) ALT、AST≤2.5倍正常上限值; f) ALP≤2.5倍正常上限值 g) 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值;这一点不适用于确诊Gilbert’s 综合征(在缺乏溶血或肝病的证据下,持续或反复的高胆红素血症[主要是未结合胆 红素])的病人,此类病人在咨询医生的情况下是允许的。 h) 血清尿素氮和肌酐≤1.5倍正常上限值 i) 血清白蛋白≥30g/L;
登录查看1. 有骨转移或脑转移者; 2.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 (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3. 半年内曾系统性或较长期应用过免疫调节剂如干扰素、胸腺肽等和免疫抑制药物如肾 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等;系统性或长期应用指免疫调节剂连续规范性用药3个月以上 ,免疫抑制药物连续规范性用药1个月以上; 4. 受试者既往 1 年内曾接受过放射性治疗; 5. 受试者既往1年内曾接受过MASCT或其它的细胞免疫治疗或PD1/PDL1/CTLA-4抗体治疗; 6. 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 7. 受试者有活动性结核病; 8. 受试者有乙肝,丙肝或者HIV感染,或者梅毒感染; 9. 怀孕或计划怀孕; 10. 对枸橼酸钠药物或人血白蛋白过敏者; 11. 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者(PT,TT,APTT或纤维蛋白原任何一项检测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12.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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