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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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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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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企业选择不公示
丙型肝炎,慢性
ABT-493 /ABT-530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初治和经治的基因1~6型HCV合并或未合并HIV感染、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中评价ABT-493/ABT-530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研究
200003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初治和经治的基因型1~6型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合并或未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伴代偿性肝硬化亚洲成年受试者接受ABT-493/ABT-530合并给药方案治疗12周或16周后的有效性(SVR12,[研究药物末次实际给药后12周HCV RNA<定量下限{LLOQ}])和安全性。
单臂试验
Ⅲ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120 ; 国际: 160 ;
国内: 123 ; 国际: 160 ;
/
2019-03-07;2019-03-07
否
1.筛选时年满18岁、且为亚洲血统的男性或女性。;2.如果是女性,受试者必须为(参见方案第5.2.4节中的定义)绝经后妇女或永久手术绝育的妇女,对于育龄期妇女(WOCOP),必须从研究第1天(或更早)开始持续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用药后至少30天,使用方案规定的至少一种避孕方法。;3.育龄期妇女筛选时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在研究第1天的尿妊娠检查结果也必须为阴性。在筛选时,非育龄期妇女(绝经后或永久手术绝育,见方案中的定义)无需进行妊娠检查。;4.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HCV GT1、2、3、4、5或6感染.;5.在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HCV抗体(Ab)为阳性且血浆HCV RNA病毒载量 ≥ 1000 IU/mL。;6.慢性HCV感染的定义为以下情况之一: 1)筛选前至少6个月,HCV Ab或HCV RNA为阳性;或 2) 肝活检结果与慢性HCV感染的表现一致;
登录查看1.妊娠期、哺乳期或正考虑在研究期间或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30天妊娠的女性受试者。;2.近期(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研究者认为妨碍依从研究方案的药物滥用或酗酒史。;3.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或HBsAg呈阴性时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LLOQ。;4.筛选期间进行的HCV基因分型检查表明合并感染了一种以上HCV基因型。;5.在首次给予任何研究药物前至少2周或10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需要使用并且无法安全地停用表1中列出的禁忌药物或补充剂。;6.除HCV感染或HCV/HIV合并感染外,研究者基于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ECG)确定有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的临床显著性异常,包括但不限于:1) 未得到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血红蛋白 A1C)水平 > 8.5%。2) 过去5年中有活动性或疑似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3) 与现有的HCV感染无关的未得到控制的心脏、呼吸、胃肠道、血液、神经、精神,或其他疾病或异常。;7.任何慢性HCV感染除外的其他导致肝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 血色素沉着症;2) 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3)威尔逊氏病;4) 自身免疫性肝炎;5) 酒精性肝病;6) 肝活检时发现的脂肪性肝炎被认为是导致肝病的主要原因,而不是HCV感染合并/附带的。;8.筛选时,实验室分析显示下列任何异常实验室结果:1)ALT > 10 × 正常值上限(ULN);2)AST > 10 × ULN;3)根据针对中国人群改良的MDRD方法(C-MDRD),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针对中国人群调整后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 50 mL/min/1.73 m2:eGFR = 175 × (血清肌酐)–1.234 × (年龄)–0.179 × (如果是女性,则为0.79);4) 总胆红素 > 3.0 ULN;5)白蛋白 < 2.8 g/dL;6)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2.3,已知患有血友病或正在接受会影响INR的稳定抗凝剂方案治疗的受试者除外;7)女性血红蛋白 < 11 g/dL;男性血红蛋白< 12 g/dL;8)血小板 < 60,000个细胞/mm3;9)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00细胞/μL;9.实体器官移植史。;10.在相应药物的10个半衰期(如果已知)内或在研究药物用药前至少6周(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研究药物。;11.必须长期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强的松当量 > 10 mg/日,连续使用>2周)、硫唑嘌呤或单克隆抗体(例如,英夫利昔单抗)。;12.感染2型慢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2)。;13.研究者出于任何原因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ABT-493/ABT-530;14.有对研究药物成分出现重度、危及生命的或其他严重过敏的病史。;15.根据地方法规,不能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16.对于正在接受稳定ART治疗的受试者,服用未经艾伯维公司批准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17.在筛选前12个月内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OI)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预防性治疗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18.在筛选前12个月内诊断出任何临床AIDS定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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