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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100049101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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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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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
请与我们联系上传伦理批件。 Y101D治疗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I期临床试验
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评估重组抗PD-L1和TGF-β双特异性抗体(Y101D)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学特征
主要目的: 评估不同剂量Y101D单药治疗的安全耐受性(观察DLT,确定MTD)。 次要目的: 1.评估不同剂量的Y101D在受试者体内多次给药的PK、PD参数; 2.考察Y101D在受试者体内的免疫原性; 3.初步观察Y101D单药在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疗效。
单臂
Ⅰ期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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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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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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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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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8~75岁(包含18岁、75岁),性别不限; 2.病理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且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 3.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 0~1; 4.研究者评估的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个月; 5.血象: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x10^9/L,血红蛋白>=90g/L(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注红细胞),血小板>=90x10^9/L; 6.肝脏: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如受试者存在肝转移,允许ALT和AST<=5倍正常值上限; 7.肾脏:血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 -Gault公式); 8.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在第1次给药前的28天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局部姑息放疗14天)、免疫治疗等,14天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或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2.在第1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大手术(诊断性活检除外); 3.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导致临床症状或需要治疗干预的的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患者若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无症状且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疾病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治疗可入组; 4.接受任何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但不需要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5.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尚未恢复(即<=1级或达到基线水平),注:脱发和<=2级的神经病变、激素替代的甲减或其他确认转为慢性的不良事件除外; 6.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日之前的3年内有(非研究肿瘤)恶性肿瘤史(皮肤鳞癌和基底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其他,研究者和申办者一致认为已治愈且3年内复发风险极低的非浸润性病变除外)的受试者; 7.患有已知对皮质类固醇、单克隆抗体或人类蛋白或它们的辅料过敏、有超敏反应或不耐受; 8.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CTCAE>=2级); 9.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受试者; 10.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包括既往曾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不稳定心绞痛病史、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及需要药物治疗心律失常的受试者; 11.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入组时该疾病处于稳定状态者除外(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情况下症状稳定6个月以上); 12.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严重的消化道出血、严重腹泻的受试者(CTCAE>=2级)、需要干预的严重胃肠道梗阻受试者; 1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检测提示活动性乙肝者(HBV-DNA>=1000cps/ml)、活动性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活动性梅毒; 14.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5.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无论男女在12个月以内有生育计划者; 16.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7.依从性差或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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