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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
荆防颗粒
中药
荆防颗粒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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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酒促醒
荆防颗粒用于饮酒状态下解酒促醒作用的单中心、随机、双盲、两周期交叉探索性临床研究
荆防颗粒用于饮酒状态下解酒促醒作用的单中心、随机、双盲、两周期交叉探索性临床研究
评估荆防颗粒用于解酒促醒作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交叉对照
Ⅰ期
本试验采用双盲设计,研究期间,研究人员和受试者均不知道药物分配情况。 随机表由 SAS 软件(9.4 或以上版本)采用区组随机化方法产生。 随机具有重现性,所设定的区组长度及种子数等参数记录在盲底中。 本研究将为每位受试者分配一个唯一的筛选号,本研究受试者筛选号格式为 S+三位阿拉伯数字筛选顺序号。筛选号将根据中心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先后 顺序从小到大依次给予。例如:第 2 例参加筛选的受试者筛选号为“S002”。 随机号的编制规则为 R+三位阿拉伯数字,从 R001 依次编写。受试者按照 筛选号从小到大依次分配随机号,随机号按照顺序发放。
双盲;对受试者和研究者设盲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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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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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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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参加本试验,并在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60 周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健康受试者; 3)体重指数(BMI)= [体重 kg / (身高 m) 2] 在 19~26kg/m2;男性受试者体 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 4)在首次干预前 1 周内无任何饮酒; 5)能够理解研究要求并愿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并同意依据试验要 求做必要的评估。;
登录查看1)已知对荆防颗粒成分及辅料过敏、酒精过敏或曾出现任何药物、食物过 敏史的受试者; 2)平均每日吸烟支数在 5 支以上(包括不接受入院期间禁烟)的受试者; 3)筛选前 3 个月内曾参加过其他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4)筛选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5)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的受试者; 6)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 等)、12 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特别是肝肾功异常者; 7)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 不限于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泌 尿系统和生殖系统。特别是患有胃肠功能障碍、消化性溃疡、胃肠手术等消化系 统疾病的受试者;在使用研究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8)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 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的受试者; 9)自述日常饮酒量≥200ml 白酒(56 度)无醉酒表现或日常饮酒量≤25ml 白酒(56 度)即有醉酒表现者(醉酒表现:不同程度的兴奋和激动,失去约束 力、行为异常、多语和发音不清、运动和步态失调、激越、困倦等); 10)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 11)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酒精依赖史者; 12)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3)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 使用血制品者; 14)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有生育需求或有捐精计划者; 15)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未行绝育手术/未绝经且不愿意在研究期间使 用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妇女;未行绝育手术且不愿意在研究期间使 用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 16)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登录查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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