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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1900021783】阿帕替尼联合铂类/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1900021783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紫杉醇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紫杉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9-03-09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食管癌

试验通俗题目

阿帕替尼联合铂类/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阿帕替尼联合铂类/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价阿帕替尼联合铂类/紫杉醇用于食管癌新辅助化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上市后药物

随机化

N/A

盲法

N/A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9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9-06-03

试验终止时间

2024-06-03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75岁,男女均可; 2. 术前经内镜活检病理证实为食管鳞癌; 3. 无远端转移者;术前临床分期为II~III期,且均可接受食管癌根治手术; 4. 没有食管切除术的禁忌症; 5. 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 6. 预期生存期≥6个月; 7.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80×10^9/L; c. 血红蛋白≥8g/dL; d. WBC≥≥4.0×10^9/L; e. 胆红素≤1.5×ULN,ALT和AST≤2.5×UI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和AST≤5×ULN; f. 血清Cr≤1.5×ULN,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g. 甲状腺功能正常; 8. 无严重的药物过敏史; 9.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阿帕替尼后8 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阿帕替尼后 8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10.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放化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2. 对阿帕替尼、紫杉醇、顺铂等药物过敏者; 3.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者(收缩压>140 mmHg / 舒张压> 90 mmHg); 4. 患有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延长男性≥450ms,女性≥470 ms); 5. 按照NYHA标准III-IV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 6.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7.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恶心呕吐、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8. 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9.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或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10. 凝血功能异常(INR>1.5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秒或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11. 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 12. 具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1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5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或乳腺癌除外; 14.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患者不愿或无法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15. 研究者认为任何不适合进入试验的其他因素。;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安阳市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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