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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31739
已完成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2014-04-30
企业选择不公示
新生血管性黄斑变性
治疗患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中国受试者有效安全性研究
随机双盲以光动力学疗法为对照评估治疗wAMD中国受试者有效性安全性及耐受性的Ⅲ期临床
100020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目的是评估VEGF Trap-Eye经玻璃体腔内(IVT)给药与光动力学疗法(PDT)相比治疗患年龄相关性新生血管或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wAMD)的中国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平行分组
Ⅲ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300 ; 国际: 460 ;
国内: 304 ; 国际: 304 ;
/
2014-08-22;2014-08-22
否
1.能够阅读并理解知情同意书, 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2.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3.男性或女性且大于等于50 岁;4.研究眼确诊患有继发于AMD 的活动性黄斑中心凹下典型性为主型CNV 病变,包括经FA检查确诊为累及中心凹的旁中心凹病变;5.CNV面积必须占总病变面积的50%以上;6.经ETDRS视力表评估,研究眼的BCVA 为73-25个字母(相当于研究眼视力的snellen视力分数为20 / 40 至20 / 320);7.受试者愿意、能够并且承诺会返回研究中心进行全部临床访视,并完成所有研究相关程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可以并能够遵守方案的要求;
登录查看1.只有一只功能眼;2.经 FA 检查证实,总病变面积超过12 个视盘面积(30.5mm2,包括出血、瘢痕和新生血管);3.视网膜下出血面积超过总病变面积的50%,或出血位于中心凹下且面积达到或超过1个视盘面积(如果是中心凹下出血,则中心凹周边270°须有可见CNV);4.存在非wAMD导致的CNV 病变,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黄斑水肿或除wAMD 之外的任何视网膜血管疾病;尤其应注意排除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PCV);5.存在累及中央凹中心的瘢痕、纤维化或萎缩,提示严重不可逆视力下降;6.存在累及黄斑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7.有视网膜脱离病史、视网膜脱离治疗史或手术史;8.访视1/筛选前4 周内有玻璃体出血史;9.有玻璃体切除术;10.有黄斑裂孔2 期或2 期以上病史;11.有眼部放射治疗史;12.有角膜移植或角膜营养不良病史;13.在研究第1 天之前12 周内有任何眼内或眼周手术史;如为眼睑手术,手术时间距研究第1 天超过4 周、并且经研究者判断不会对研究注射造成干扰,则可以入组;14.控制不佳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药物治疗后眼内压(IOP)仍25mmHg)和/或曾行小梁切除术或其他青光眼滤过性手术;15.无晶状体;16.明显的屈光间质混浊,包括白内障,可能对视力评估、毒性评估或眼底照相等检查造成干扰;17.有可能在研究期间出现一些合并的眼内状况,并且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的;18.研究者认为可能出现一些合并的眼部状况,并且会增加受试者的安全风险,或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或可能干扰研究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评估;19.葡萄膜炎病史;20.存在巩膜软化症;21.存在眼内、眼外或眼周活动性炎症或感染;22.研究眼既往曾接受过任何治疗wAMD的眼科或全身性药物或手术,膳食补充剂或维生素除外;23.研究眼既往曾接受过维替泊芬(PDT)治疗、外放射、激光光凝术或经瞳孔温热疗法治疗;
24.研究眼既往接受过任何抗 VEFG 类药物治疗,或距研究第 1 天 12 周内,对侧眼接受过抗VEGF 治疗;25.研究眼在研究第 1天前12周内曾行白内障手术;26.研究眼在研究第 1天前4周内行钕钇铝石榴石(YAG)激光晶体囊膜切开术;27.既往接受过全身抗VEGF 类药物治疗;28.在研究第1 天前12 周内曾全身给药或眼内给药使用过长效类固醇;29.在研究第1 天前12 周内曾经全身给药或眼内给药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30.在本研究中曾被随机分配治疗组(即曾在本研究中被随机化);31.因其他疾病病史、代谢功能障碍、体检结果或临床实验室结果而应禁用研究药物;32.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定义为接受最佳治疗方案后,单次测量收缩压> 180mmHg,连续2 次测量收缩压> 160mmHg,或舒张压> 100mmHg;33.在研究第1 天前24 周内有脑血管疾病病史或心肌梗死病史;34.肾衰竭需要透析或肾移植;35.育龄期妇女在筛选期妊娠检查为阳性。在研究期间希望哺乳的妇女。所有育龄期受试者(男性和女性)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适合的避孕措施,适当的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在筛选前已稳定服药2 个或2 个以上周期)、宫内节育器、激素注射、激素植入体、双侧输卵管结扎、输精管切除、避孕套或子宫隔膜加避孕海绵、避孕泡沫或凝胶;36.在研究第1 天(基线)前12 周内曾参加过其它临床研究;37.有卟啉病病史;38.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方案所用治疗药物或诊断药物过敏,包括对研究药物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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