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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90492】Brexpiprazole片剂用于治疗成人急性期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安全性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0492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布瑞哌唑片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布瑞哌唑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19-03-19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试验通俗题目

Brexpiprazole片剂用于治疗成人急性期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Brexpiprazole片剂用于治疗成人急性期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I期、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对照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100738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试验目的:评价2~4 mg/日的Brexpiprazole片剂相对于10~20 mg/日的阿立哌唑片剂治疗成人急性期精神分裂症受试者的非劣效性。 次要试验目的:评价2~4 mg/日的Brexpiprazole片剂治疗成人急性期精神分裂症受试者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7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19-05-05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和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2.受试者和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能够理解本研究,并同意遵守用药和剂量方案、按计划完成访视、向研究者报告不良事件和合并用药、能够进行精神病学量表的评定。;3.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岁≤年龄≤65岁的受试者。;4.根据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修订版(DSM-IV-TR)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且经国际神经精神科简式访谈问卷(MINI)确认的受试者。;5.在筛选和基线访视时满足以下所有标准,以证明受试者的精神病症状急性加重且日常功能显著恶化:1) PANSS总评分≥ 70; 2) 以下PANSS项目中至少2项评分≥ 4 (P2 概念紊乱、P3 幻觉行为、P6 猜疑/被害、G9 不寻常思维内容); 3) CGI-S评分 ≥4;

排除标准

1.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服药后30天内,不愿或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受试者。;2.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3.在基线访视时因当前急性发作已经住院>21天的受试者,因社会心理原因的住院除外。;4.筛选与基线评估之间,PANSS总评分改善 ≥ 30%。评分改善=(筛选值-基线值)/(筛选值-30)×100%。;5.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受试者,定义为:既往足量(临床可耐受有效剂量)足疗程(治疗最少6周)服用2类不同的抗精神病药物,症状无好转或改善。既往经氯氮平系统治疗的受试者。;6.符合DSM-IV-TR轴I诊断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分裂情感性障碍、重性抑郁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症、谵妄、痴呆、遗忘性或其他认知障碍。;7.符合DSM-IV-TR轴II诊断的疾病:有边缘型、偏执型、表演型、分裂型、分裂样人格障碍或反社会型人格障碍。;8.有严重自杀倾向的受试者:1) C-SSRS“自杀意念”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且在过去6个月内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或 2) C-SSRS“自杀行为”的5个项目的任意一项回答“是”,且过去2年内5个项目的任意一项回答“是”;或 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严重自杀风险的受试者。;9.临床诊断为迟发性运动障碍,筛选访视时不自主运动量表(AIMS)的第8项评分≥ 3。;10.筛选或基线时Barnes静坐不能量表 (BARS)整体临床评估的评分为5分。;11.筛选访视前180天内符合DSM-IV-TR物质滥用标准或DSM-IV-TR物质依赖标准的受试者;包括酒精和苯二氮卓类药物,但咖啡因和尼古丁除外。;12.控制不良的甲状腺疾病或游离甲状腺素(FT4)检查结果异常。除非研究者确认受试者筛选前通过药物治疗病情已稳定90天以上。;13.患有I型糖尿病或控制不良的II型糖尿病。但是病情稳定的II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参加本试验,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糖化血红蛋白< 7.0%,且 2) 筛选时血糖值必须 ≤ 125 mg/dL 或 ≤ 6.94 mmol/L(空腹)或<200 mg/dL 或<11.1 mmol/L(非空腹)。如果非空腹血糖≥ 200 mg/dL 或 ≥ 11.1 mmol/L,则必须再次检测受试者在空腹状态下的血糖,并且血糖值须 ≤ 125 mg/dL 或 ≤ 6.94 mmol/L,且 3) 受试者在筛选前已维持口服降糖药物治疗方案至少28天不变或病情通过饮食控制良好至少28天,且 4) 受试者在筛选前12个月内没有因糖尿病或糖尿病相关的并发症接受过任何住院治疗,且 5) 试验筛选期间受试者非新诊断的糖尿病。;14.控制不良的高血压(任何体位下,舒张压 > 95 mmHg),或有症状性低血压或直立性低血压的受试者,直立性低血压定义为:站立至少3分钟后与之前的仰卧位血压相比,收缩压下降≥ 30 mmHg和/或舒张压下降≥ 20 mmHg,或出现症状。;15.有缺血性心脏病或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无论是否能够控制)、血管成形术、支架植入或冠状动脉旁路手术病史的受试者。;16.有重要脏器的严重器质性疾病或病史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肝、肾、呼吸、心血管、内分泌、神经病学、血液学或免疫性疾病)。;17.有癫痫或痫性发作史的受试者,单次痫性发作除外,例如儿童期发热性惊厥、创伤后或戒酒后的痫性发作。;18.排除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心电图(ECG)检查结果: 1) 血小板 ≤ 75,000/mm3 (75 × 109/L) 2) 血红蛋白 ≤ 9 g/dL (90 g/L) 3) 中性粒细胞 ≤ 1000/mm3 (1 × 109 /L) 4) 谷草转氨酶(AST)或谷丙转氨酶(ALT)> 2 × ULN 5) 肌酸磷酸激酶(CPK)> 3 × ULN 6) 肌酐 ≥ 2 mg/dL ( 176.8 μmol/L) 7) 糖化血红蛋白(HbA1c) ≥ 7.0% 8) ECG检查中QTc间期≥ 450 msec(男性)或者 ≥ 470 msec(女性);19.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0天内接受过电休克疗法(ECT)的受试者。;20.有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病史的受试者。;21.对1类以上药物有过敏反应(即,非不耐受)史的受试者。既往对阿立哌唑不耐受。;22.最近90天内参加过临床试验或最近一年内参加过2项及以上临床试验的受试者。;23.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任何受试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100191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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