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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22146】西达本胺联合PD-1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多中心II期试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22146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药物名称

西达本胺片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西达本胺片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2-09-01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适应症

PD-L1表达阳性(TC≥1%)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西达本胺联合PD-1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多中心II期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518055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评估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对比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阳性(TC≥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初步疗效。 2.次要目的:观察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的安全性;探索 PD-L1 表达水平与 ORR 或 PFS 的相关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7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2-12-14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岁,男女均可。;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IV 期)NSCLC (AJCC 第 8 版或最新版本诊断),不可手术和/或根治性放疗(无论 是否同步化疗)。;3.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全身治疗。既往针对 非转移性疾病的以治愈为目的的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放疗或放化 疗的患者,自末次治疗至首次用药时间必须达到至少 6 个月的无疾病间隔。;4.肿瘤组织 PD-L1 表达≥1%(TC≥1%),由试剂盒 VENTANA PD-L1 (SP263)检测。如既往无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存档的肿瘤 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用于 PD-L1 表达的前瞻性检测。;5.ECOG 评分为 0 或 1 分。;6.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靶病灶可以位于以 前放疗过的区域,但需影像学检查证实该部位在筛选期有疾病进展。;7.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 物纠正状态下):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2)生化检查:血清肌酐(Cr)≤1.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 素(TBIL)≤1.5×ULN(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 3×ULN);谷丙转 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受试者:≤5×ULN); (3)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 (PT)和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 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研究者应判断 INR 和 APTT 均在安全有效的治 疗范围内);

排除标准

1.确认存在 EGFR 或 ALK 相关突变,提示应以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2.既往接受过针对驱动基因的靶向治疗,如吉非替尼、阿来替尼等。;3.既往接受过 HDAC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西达本胺、恩替诺特。;4.既往接受过免疫药物治疗或参与过免疫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PD-L2、CTLA-4 抑制剂(如 Ipilimumab)或其它特 定靶向 T 细胞共刺激通道或免疫检查点通道的药物。;5.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的药物或器械。;6.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或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接受>30Gy 的肺部放疗;受试者入组时还需满足存留的放射性毒性不需接受类固 醇类治疗,且预计在首次用药后至少 4 周内不需接受姑息放疗。对于 既往发生过放射性肺炎的患者,最严重分级应<3 级且筛选时≤1 级, 筛选期如存在影像学异常(如纤维化)应局限在放射区域。;7.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等;除外喷鼻、 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治疗,或生理剂量的全身性类固醇激素(即 不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8.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刺激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卡介苗等。;9.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允许接种不含有活疫苗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或新冠病毒疫苗。;10.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筛选时仍存在研究者判断为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11.首次用药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 CTCAE≤1 级的毒性,除外脱发、或研究者评估为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值。;12.已知存在有症状且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脑膜转移。既往 已接受脑转移治疗(如手术,放疗等)、保持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参与本研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首次给药前超过 2 周,神经系 统症状已恢复至 CTCAE≤1 级且不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2)首次给 药前超过 4 周,无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13.有明显临床症状或首次用药前 1 个月内需要反复引流(≥1 次/月)的胸水、腹水、心包积液,除外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胸水、少量腹水、少 量且无临床症状的心包积液;

14.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1)在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 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 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2)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 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3)筛选期有症状且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4)有临床意义的 QTcF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F 间期>470ms (女性)和>450ms(男性); (5)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6)筛选期血压控制不充分(无论是否正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收 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或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有抗高血 压药物剂量和成分的变动记录; (7)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组的心脑血管疾病。;15.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咯血(至少 0.5 茶匙鲜血)或 肿瘤出血;或首次用药前 2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出血 (如消化道出血等);或筛选期正在服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苯丙 香豆素,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筛选期时研究者判断存在明确的高危出血倾向,例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 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性不能排除胃肠道出血、 有肿瘤侵犯/浸润大血管的影像学证据等。;16.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血栓栓塞事件(如动脉血栓事件、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等)。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或 浅表静脉血栓,或研究者评估稳定且预期研究期间无需接受紧急医学 干预的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17.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显示有可疑间质性肺病(ILD)或肺纤维化或需要治疗的肺部炎症;或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有接受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 醇治疗的肺病病史。;18.筛选期存在明显的胃肠道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小肠切除术后或全胃切除等);19.筛选期尿常规检查尿蛋白≥2+时,应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如 定量尿蛋白≥ 1g/24 h 不能入组,如尿蛋白≥2+未进行定量检查不能入组;但尿蛋白≥2+,定量检查<1g/24 h 可以入组。;20.筛选期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治疗的活动性感染。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并发症等住院治疗)。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为预防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可入组。;21.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用药前 1 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22.活动性的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23.HIV/AIDS 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24.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首次用药前完全缓解至少 2 年且预期在研究期间无需治疗。;25.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且首次用药前 2 年内接受了全身治疗。除外仅需要激素替代治疗(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等)的可以入组。;26.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27.对任一研究药物成分有禁忌证。;28.对单克隆抗体、西达本胺或研究药物的任何已知辅料有超敏反应史。;29.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30.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31.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末次使用西达本胺后 12 周内 或末次使用替雷利珠单抗 5 个月内(以最晚时间为准)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患者本人或男性患者的配偶[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且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 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32.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上海市肺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00433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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