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三明采购联盟发布《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和《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20个品种,包含19个化药及1个生物制剂,涉及疾病包含肿瘤用药(12)、呼吸用药(3)、心脑血管用药(3)、代谢消化(1)、生殖(1),并且整体分成两个目录,一是竞价目录,二是价格联动目录。整体看,采购品种目录与医保办发〔2024〕8号文件的要求以及三明-瑞金“六病共管”的合作内容高度吻合。5月14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提出,重点指导湖北继续牵头中成药集采、山东牵头中药饮片集采、河南牵头国家组织集采可替代药品集采、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集采等药品全国联采工作。据传,早在国庆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有部分三明联盟城市已经收到参加集采的反馈意见函。9月24日,三明召开“三明采购联盟第六次联席会暨开展“六病共管”用药(第一批)集采工作会议”,国家医保局及全国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0个省医保局、26个城市和1个医疗健康集团等超百名医保人士参与。同时,跨区域联采集团再次扩容升级,黑龙江省10个城市和宝石花医疗集团(央企医疗平台公司)加入三明采购联盟。三明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以下简称“三明联采”)作为三明医改的重要改革措施之一,大幅降低医保费用支出,为后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挪了空间。三明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比持续接近5∶3∶2(2027年目标)。据了解,本次品种目录的前期选择,经过了广泛的品种海选,扣除可能纳入国采第十批的品种,其余“六病”相关的用药皆有可能纳入三明联采。有意思的是,20个品种中部分并非“六病”直接相关的药品如免疫抑制剂环孢素(在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已删除)、肿瘤增效减毒的亚叶酸钙纳入目录,大有“用药组合”的意思。将疾病用药进行组合,这是以往未出现的,务必引起重视。另外,此前盛传的各种抗肿瘤单抗类生物制剂并未列入其中,究其原因,可能是经过多方博弈最终认定目前尚不具备充足条件。据业内人士透露,对于此类适应症类似但通用名独家的产品,曾拟定一稿分组竞价规则,按照同病同症进行分组,结合价格、临床、药物经济学等综合评价入选,但综合考量似乎步伐过于前卫、周期过长,年内落地困难过大因此作罢。根据申报品种的相关资质及约定采购量占比,分为A组和B组。A组:包括原研、参比、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等收录在国家药监局《化学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分组特点:基本参考国采及常规分组。A组药品通常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质量保证,适合重点推广;B组则为新进入市场或尚未达到一致性评价标准的药品,可能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分组特点:类似耗材常规分组规则,充分照顾临床使用习惯,对于市占率较高的企业友好。申报企业≤3家的组别,中选企业为1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且符合二选一条件(1、报价降幅达到所有组别的平均降幅;2、产品降幅达20%)。中选企业获得约定采购量的80%(如有复活企业则复活企业获得自身量的30%,其余仍归原中选企业)。申报企业>3家的组别,中选企业为2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第1和第2名中选,且第2名不高于第1名的1.3倍价差。两家中选企业获得约定采购量的100%(无复活企业时),如有复活企业则复活企业获得自身量的30%,其余仍归原中选企业,第1名中选企业获得该组不少于剩余量的50%。B组报价高于A组的情况下,需调整报价至不超过A组最低拟中选价格的70%。未中选企业若愿意降价至集采平均降幅的50%,可获得复活资格。目录二中的相关产品直接联动各省联盟集采,如是曾中选的,则直接联动价格;如是未中选的产品则需不高于该通用名的最低价,满足以上条件则直接列入拟中选。中选企业获得量=该企业约定量的70%作为基础量+降幅每增加1%则增加1.5%该企业约定量(最多降幅20%合增量30%)。分配剩余量:扣除以上中选企业获得量之后,分配给最低价中选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8号文明确指出加强采购执行管理,授权牵头省份数据,做好全国联采总体执行情况分析,定期在联盟成员内部通报。这相较于以往相对松散的三明联盟来说,对于约定量的真实性和完成大有裨益。三明:集中带量采购,强调区域协同与资源整合,注重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双重控制。其他省份(如广东、浙江等):也采取集中采购模式,但在分组和中选方面可能更为灵活,允许多种采购方式并存,如竞价、议价等。广东:通常将药品分为多个小组,允许更多企业参与竞标,增加了市场竞争性。浙江:在中选规则中,可能对价格调整的幅度设置更高的门槛,强调企业的市场信誉度。三明:强调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其他省份:虽然也有相应的审核,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导致执行力度不一。三明采购联盟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在分组和中选规则上,体现了对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双重关注,同时借鉴了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采购政策。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三明联采的政策将更加高效,兼顾满足可及性、可负担性的基本医药需求。9月20日,三明市委、市政府印发通知公布《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建立政府办医责任体系、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健康绩效考评监督体系为核心的新时代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目标,包括22项重点任务,以期建成符合三明市情、满足百姓需求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共同体,不断推动三明医改向纵深发展。三明市作为全国医改的先行者,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三明市通过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升了医疗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三明联采助力医疗费用结构趋向合理,助力价值医疗,维护长期健康水平。尽管三明医改的质疑声音仍然不断,医生流失患者流失并不能代表医改本身的先进性,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匹配。受限于三明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医疗水平确有较大提升空间,这也是近期以来,通过三明市不断与各地医疗高水平地区展开多种合作,特别是与上海瑞金医院开展的“六病共管”模式,为三明市的医疗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践经验。通过提升三明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生产力水平以匹配生产关系。“六病共管”模式强调多学科协作与资源共享,三明采购联盟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可以为这一模式提供支持。通过集中采购,三明市的医疗机构可以共享优质药品资源,增强对慢性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综合管理能力。共建“肿瘤、代谢、心脑血管、呼吸、生殖医学、老年医学”六大领域的数字化专科基地,从而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保管理效率,促进民众健康福祉,为三明市的医疗卫生体系与数字经济领域注入强劲活力与创新动力。首批三明全国联采聚焦发病率患病率高、疾病负担重的肿瘤和呼吸等疾病用药,后续还将逐病种开展其余“六病”全国联采。推动国家由药品和耗材价格为基础的集采向以疾病防治疗效为目标的集采发展——以药械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临床疗效为金标准、以真实世界证据为支撑的按病种药品医用耗材全国联采。
附:《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本文转载自赛柏蓝/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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