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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符合规定,某药企被罚款17万!

日前,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被 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药监药处罚﹝2024﹞2-37号)显示, 标识为安徽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的 红花 不符合规定 ,报告编号:YP202401055。 1.没收不合格红花70.9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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