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陕西省医保局印发《陕西省开展集采药品
“三进”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包括连锁/单体药店,下同)、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下同)”行动。
《方案》鼓励参加集采药品“三进”行动的单位以统筹区为单位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张贴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标识;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包括药品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方案》要求省级医保部门统一发布《陕西省集采药品“三进”行动药品品种目录》,并动态更新,主要为适宜在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单位配备销售的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及代谢类、泌尿生殖、全身用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为主的集采中选药品。第一批“三进”药品目录共计295个品种1100个产品。各参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从《“三进”药品目录》中自主遴选药品品种。鼓励医保定点药店和综合型民营医疗机构实际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专科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种。
(陕西省医保局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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