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是在此前一系列长期处方政策基础上的完善和优化。 (相关政策列表见文末)。 1、北京市将实施长处方将按慢性病种及用 药目录管理,首批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症、骨关节疾病、精神类疾病等8类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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