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河北集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集采同通用名药品竞价挂网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组织集采在河北省正在执行的采购周期(不包括国家集采到期后续签的采购周期)内中选但未选择我省的药品,需重新报价,申报价不高于本企业药品现行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国家集采未中选同通用名原研(含参比制剂,下同)、过评(含视同过评,下同)药品和普通仿制药需重新报价(包括国家集采到期后续签的采购周期),其中:同通用名过评药品需按1.8倍规则竞价,差比后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竞价时超1.8倍药品或竞价后新过评药品,以不高于同组最低价申请的,可以挂网。原研药的竞价规则与过评药品一致;过评药品需不高于原研药品中的最低价。同通用名普通仿制药挂网价需低于我省中选药品、原研、过评药品中的最低价。
(河北集采中心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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