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广东药监局发布进一步做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鼓励持有人结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和优化药品包装标签设计,采用大字体、大图标、高对比度文字以及盲文等方式展现包装标签内容,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用药需求。依职责做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的政策宣贯和工作宣传,加强试点及备案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监管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督促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相关单位加强用药指导和服务。对持有人采用电子二维码或者条形码链接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的加以关注,不得出现广告插播、付费按钮等情形。发现药品说明书(简化版)及药品说明书(大字版)和批准说明书内容不一致,或擅自变更说明书内容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广东药监局 2024-07-01)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