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药典委解答:药品标准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

药典委
一、已过公示期的药品标准,生产企业是否可以作为依据修订自己的药品标准,并按修订后的标准进行生产、检验、放行。 二、对于公示过期的标准无法进行查看和下载,请问还可以通过什么办法进行回查。 答复: 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期一般为1~3个月,公示过期品种无法查询标准公示内容。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信息。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文章创作的复杂性,我们无法保证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均已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如果您是原作者或拥有相关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方便读者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并不代表我们认同其观点和内容。读者应自行判断和鉴别转载文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合评分:0

收藏

发表评论
评论区(0
    添加收藏
      新建收藏夹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