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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丨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8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注射剂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各省医保局指导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实行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具体如支、瓶、袋等,组合包装按套)挂网。目前实行最小包装单位挂网的地区,按照最小包装单位挂网价除以包装数量,转换成最小制剂单位的挂网价和医保编码。于2024年8月3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做好注射剂挂网方式切换前后价格协同。对于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注射剂(简称“三同注射剂”),多种最小包装单位在同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挂网的,分别换算相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原则上以低值为该类注射剂挂网价。换算结果低值和高值分别对应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前后的有效挂网价,且高值不高于同通用名其他过评药品挂网监测价的中位数和原研药、参比制剂挂网监测价的60%的,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可接受高值挂网价。

《通知》提出,新挂网价与换算结果最低值的比值大于1.8倍且小于等于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黄色,比值大于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红色。建议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价格风险更低的厂牌

(国家医保局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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