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药”,是指行为人使用其他参保人从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在个人实际支付购药费用的基础上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药品回收人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再销售给患者的违法行为。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公安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已被列为整治重点。 销售172元“回流药”被依法罚款超10万元》,曝光广州某药房涉嫌销售“回流药”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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