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 到今年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均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 医疗机构不得将 DRG/DIP 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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