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类人群!江苏职工医保有新变化
近日,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规定, 医保家庭共济对象由直系亲属扩展至近亲属,在原配偶、父母、子女的基础上,新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5类人群。 2024年度,江苏有352.3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是直系亲属通过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其缴费参保的,全年通过个人账户代缴的保费超过14亿元。 江苏医保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网络,为全省居民组建有温度的医保共济“家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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