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药企因带金销售被罚2500万
据信用中国网站披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恩施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总额超2500万元。 经查,豪森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三名药品信息顾问在负责恩施地区甲磺酸氟马替尼片、甲磺酸阿美替尼片的推广工作中,邀请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时存在违规行为。 2021年以来,江苏恒特药品信息顾问许某、刘某某和杨某负责豪森药业生产的甲磺酸氟马替尼片(以下简称氟马替尼)和甲磺酸阿美替尼片(以下简称阿美替尼)在恩施地区的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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