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最新!围绕药品试验数据保护,药监局发布 2 份重磅文件

药监局
3 月 19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旨在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完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 实施办法中明确,数据保护是指含有新型化学成份的药品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药品获批上市时,药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 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 实施保护,给予最长不超过 6 年的数据保护期。 具体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药物,根据注册分类,给予不同期限的数据保护期,最高 6 年。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信息。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文章创作的复杂性,我们无法保证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均已获得原作者的明确授权。如果您是原作者或拥有相关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文章。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方便读者查阅和了解相关信息,并不代表我们认同其观点和内容。读者应自行判断和鉴别转载文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合评分:0

收藏

我的评分:
发表评论
评论区(0
  • 暂无评论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中国医药研发创新与营销创新峰会
摩熵数科开放平台
添加收藏
    新建收藏夹
    取消
    确认

    你们是怎么收费的呢

    可以试用吗

    试用期限是多久

    我已经申请,什么时候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