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医药货款的实施方案》印发,分别对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直接结算,由鄂州试点到全省覆盖明确了时间节点,结合2020年《湖北省国家及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鄂医保发〔2020〕65号)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医保基金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似及时雨,打破传统“后付制”三角债困局,采用预付金制度,显著缓解了配送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药品货款在全国逐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药械企业普遍呼吁,扩大直接结算品种覆盖范围。


购买咨询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售后服务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投诉建议
18980413049
关注摩熵医药公众号
随时查阅行业资讯
摩熵医药数据小程序
掌上数据查询系统
收藏
登录后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